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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廉政公署女助理刑偵主任涉嫌獲聘4個月後,兩度擅自登入內部電腦系統瀏覽一個調查檔案,並輸入友人的資料查閱。她早前被廉署票控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昨開審。
女被告林衣晴(31歲,圖),自案件揭發後未獲廉署續約受聘。她被控於2007年7月兩度在廉政公署執行處不誠實地取用電腦。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廉署執行處資訊系統用作貯存敏感機密資料、聯機投訴紀錄及調查案件資料。
X是被告的朋友,01年至07年期間他們曾一同出入香港8次。被告於07年3月5日獲聘為廉政公署助理刑偵主任,並簽署機密條款。
私下查看友人相關案件
其後,被告於07年7月某日以非案件主管身分,兩度開啟一個案件檔案翻閱。電腦界面顯示95名調查對象,被告利用搜尋對象瀏覽器,多次輸入X的中英文姓名查閱,X從不是該案的調查對象,但電腦顯示了其他6個與X有關的案件簡介。
被告今年3月接受調查,廉署翻查被告入職3年來的工作日誌,內容並無紀錄查閱X的事件,而被告一直向廉署提交的兩個自用手機號碼,乃由X及X的胞兄登記,而被告與X通話次數頻密。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S27936-279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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