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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次北京述職,座位安排一改以往特首與領導人並排而坐的「慣例」,國家主席習近平坐在一張長枱中間,梁振英與其他參與會見的人分坐兩邊。李克強總理會見梁振英時,座位亦作類似安排。領導人會見特首「座次」的改變,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關注。人們多從規範特首述職、體現主次的會見形式層面進行解讀。其實,更應該重視的,是會見形式背後的實質內容及其體現的中央行使對香港特區全面管治權的強大意志。這一點,恰好與習近平強調「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的要求相呼應。這才是更加值得解讀的微言大義。
從安排形式看 是地方向中央報告工作
從形式上看,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次北京述職的「座次」調整,有3個看點:
一是規範化。過去,中央領導人會見述職特首的方式,只是延續了回歸前領導人會見香港各界人士的做法,不是一種規範的述職方式。現在的改變,是必要的規範性做法。
二是分清主次,不是「平起平坐」。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關於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有明確規定:「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兩制」從屬於「一國」,中央與香港特區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不是「平起平坐」的關係。這一點需要在述職「座次」的安排上體現出來。
三是報告工作,不是禮節性會見。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向中央負責。特首每年上京述職是向中央負責的重要形式,是嚴肅的工作匯報,是工作場合,並非禮節拜訪。今次會見的「座次」按照開會的方式安排,正是要符合述職的性質要求。會見中的兩個細節都體現了述職報告工作的特點:一是習近平在「開場白」講話完後,特意說「下面先請梁特首匯報」;二是中央電視台報道習近平會見梁振英的新聞時,片段特別顯示梁振英要向領導人提交的述職報告。
從實質內容看 中央管治權有名有實
從形式背後的實質內容來看,既然是述職報告工作,特首就不能只講成績,還須坦承不足,報告講未來的工作計劃;對於中央領導來說,也不會只是對特首作出肯定性的評價,就香港的重大問題作出表態,還要對特首的工作提出要求。
過去,人們往往將中央領導會見特首時的講話看成是禮節性的表態,在述職方式作出符合憲制的規範化調整之後,港人應該改變觀念,重新認識領導人講話微言大義。由此觀之,領導人對特首的講話,絕不止是一般的客套話,而是對特首今後的工作要求。今次習近平的講話至少包括4方面的要求:
一是謀發展、保穩定、促和諧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任務;二是特區政府應團結社會各界,穩健施政,維護香港社會政治的穩定;三是要抓住國家發展進入「十三五」時期的機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四是積極謀劃長遠發展,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中央對特首述職從形式到內容作出實質性的調整,最值得重視的意義有兩點:
一是中央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工作有監督權、指導權,特首向中央負責既有必要的形式,更有實質性的內容。
二是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有名有實,中央的話語權決不容許架空,中央的地位必須得到尊重。
由此可以看到,中央決心行使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習近平有關「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的講話絕不止是一種表態,而會有相應的實質性行動。
張曉明2012年已提出規範特首述職
實際上,特首述職規範化的問題,幾年前已經提出。2012年底,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的張曉明在解讀十八大報告的文章中,專門論述了「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他這篇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長文中指出,「一國兩制」實踐不斷發展,基本法實施過程中不斷遇到一些新情况、新問題,客觀上要求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特別是要着眼於香港、澳門的長治久安,把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運行。他列舉了3點需要完善的規範內容:一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述職和報告重要情况、重大事項的制度,把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關係落實好;二是完善與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相關的制度,把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落實好;三是完善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
2013年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梁振英述職期間,具體談到將來行政長官述職規範化的問題。他說,特首述職不單匯報成績,也要求報告不足之處及新一年計劃,要報告落實基本法取得哪些進展、遇到哪些問題。今次特首述職安排的調整,顯然是中央規範特首述職要求的具體落實。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從安排形式看 是地方向中央報告工作
從形式上看,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次北京述職的「座次」調整,有3個看點:
一是規範化。過去,中央領導人會見述職特首的方式,只是延續了回歸前領導人會見香港各界人士的做法,不是一種規範的述職方式。現在的改變,是必要的規範性做法。
二是分清主次,不是「平起平坐」。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關於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有明確規定:「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兩制」從屬於「一國」,中央與香港特區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不是「平起平坐」的關係。這一點需要在述職「座次」的安排上體現出來。
三是報告工作,不是禮節性會見。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向中央負責。特首每年上京述職是向中央負責的重要形式,是嚴肅的工作匯報,是工作場合,並非禮節拜訪。今次會見的「座次」按照開會的方式安排,正是要符合述職的性質要求。會見中的兩個細節都體現了述職報告工作的特點:一是習近平在「開場白」講話完後,特意說「下面先請梁特首匯報」;二是中央電視台報道習近平會見梁振英的新聞時,片段特別顯示梁振英要向領導人提交的述職報告。
從實質內容看 中央管治權有名有實
從形式背後的實質內容來看,既然是述職報告工作,特首就不能只講成績,還須坦承不足,報告講未來的工作計劃;對於中央領導來說,也不會只是對特首作出肯定性的評價,就香港的重大問題作出表態,還要對特首的工作提出要求。
過去,人們往往將中央領導會見特首時的講話看成是禮節性的表態,在述職方式作出符合憲制的規範化調整之後,港人應該改變觀念,重新認識領導人講話微言大義。由此觀之,領導人對特首的講話,絕不止是一般的客套話,而是對特首今後的工作要求。今次習近平的講話至少包括4方面的要求:
一是謀發展、保穩定、促和諧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任務;二是特區政府應團結社會各界,穩健施政,維護香港社會政治的穩定;三是要抓住國家發展進入「十三五」時期的機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四是積極謀劃長遠發展,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中央對特首述職從形式到內容作出實質性的調整,最值得重視的意義有兩點:
一是中央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工作有監督權、指導權,特首向中央負責既有必要的形式,更有實質性的內容。
二是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有名有實,中央的話語權決不容許架空,中央的地位必須得到尊重。
由此可以看到,中央決心行使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習近平有關「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的講話絕不止是一種表態,而會有相應的實質性行動。
張曉明2012年已提出規範特首述職
實際上,特首述職規範化的問題,幾年前已經提出。2012年底,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的張曉明在解讀十八大報告的文章中,專門論述了「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他這篇題為〈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長文中指出,「一國兩制」實踐不斷發展,基本法實施過程中不斷遇到一些新情况、新問題,客觀上要求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特別是要着眼於香港、澳門的長治久安,把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運行。他列舉了3點需要完善的規範內容:一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述職和報告重要情况、重大事項的制度,把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的關係落實好;二是完善與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相關的制度,把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任命權落實好;三是完善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
2013年底,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梁振英述職期間,具體談到將來行政長官述職規範化的問題。他說,特首述職不單匯報成績,也要求報告不足之處及新一年計劃,要報告落實基本法取得哪些進展、遇到哪些問題。今次特首述職安排的調整,顯然是中央規範特首述職要求的具體落實。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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