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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恐嚇殺警 聞判囚10月暈倒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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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09日 05:35
2010年10月09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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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的士司機7年前因恐嚇縱火燒社署而被定罪,多次向政府部門投訴被判錯案不果,今年兩度去信警務處長,恐嚇要當「殺警狂」泄憤。的士司機日前承認發出恐嚇郵件罪,昨日得悉被判入獄10個月後即場暈倒,其前妻及現任妻子更在庭內謾罵控方,場面一度混亂。

日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發送威脅謀殺或殺死某人信件」罪名的51歲王潤穩,認罪求情時表示已知錯,亦表明從沒殺警意圖。法官昨判刑時則指出,被告於2003年已觸犯法例,今次更進一步發出致命的恐嚇郵件,若被告認為自己被誤判,應從正常渠道提出,而非恐嚇濫殺無辜的警察,但考慮到被告有抑鬱症等,判他入獄10個月。

兩任妻子追罵女主控

法官問被告是否明白判刑時,被告即告暈倒,要由懲教署人員抬到囚室再送院治療。退庭後,被告的前任及現任妻子追着女主控謾罵﹕「大家都係女人,點解你要咁做!」最後由案件主管代控方解圍。

被告於2003年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判緩刑後,一直向政府各部門投訴執法人員濫權,至今年5月18日他向「一哥」寄出恐嚇信,發出一個月「最後通牒」要求處理其投訴,否則會殺警。6月15日被告再向「一哥」寄出類似信件,稱要以「生命與鮮血對抗政府」,更聲稱會成為「殺警狂」。

【案件編號﹕DCCC8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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