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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評審委員會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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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09日 05:35
2010年10月09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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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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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挪威諾貝爾評審委員會決定,將2010年和平獎頒予劉曉波,表揚他長期以非暴力手法,在中國爭取基本人權。委員會一直相信,人權與和平有着密切關係,這些權利,是諾貝爾先生在遺囑中提到「國邦間友好友愛」的必要條件。

過去數十年,中國經濟取得幾乎無人能及的飛躍,現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億計人脫貧,政治參與亦然擴闊。

中國地位的提升,必須伴以更大的責任。中國違背了多項他們簽署的國際協議,以及他們本身的政治人權法規。中國憲法第35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實際執行上,中國公民這些自由,都證明遭到顯著的削減。

過去20多年,劉曉波一直強烈呼籲落實中國基本人權。他參與了1989年天安門示威;在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之日登出的《零八憲章》,是爭取中國人權的宣言,劉曉波正是憲章的主要撰寫人。翌年,他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1年。他一直堅持,判決違反了中國憲法和基本人權。

不管在中國國內還是國外,很多中國人都在推動於中國確立普世人權的運動。對他的嚴重懲罰,令劉曉波成為了這個爭取中國人權運動的先鋒標誌。

(註:本報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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