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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釐清媒體擁有權規定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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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08日 05:35
2010年10月0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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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多個財團都有意進軍傳媒業,就連恒基主席李兆基「四叔」長子李家傑,早前亦承認有意以個人身分,洽購電視廣播公司(即無綫電視)大股東邵逸夫的股份,引起全城關注。昨日立法會召開《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電訊管理局及廣管局合併時,有議員建議應一併討論跨媒體擁有權,但政府認為沒有必要。

湯家驊:廣播條例十分落後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現時兩局的界線模糊,而廣播條例已沿用50多年,十分落後,應整體檢討條例,包括釐清媒體的擁有權。他建議,應該把這個議題納入草案當中,由議員討論。時事評論員黃世澤亦表示﹕「若釐清媒體擁有權的職能未能納入條例,日後政府未有兌現承諾,則可提出司法覆核。」

劉慧卿要求通訊辦公眾參與

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蕭如彬表示,日後新成立的通訊辦首要工作,便是檢討電訊及廣播條例,當中包括跨媒體的擁有權。因此毋須在草案過程中討論事件。

至於有關通訊辦委員會的組成,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建議應增加透明度,讓公眾一起參與。蕭如彬回應稱,當局將按一貫程序委任成員,強調草案將列明利益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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