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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年前因恐嚇放火燒社署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之的士司機,因不滿調查案件的警員當年的調查手法,多年來不斷向政府各部門投訴,但投訴不被正視,今年更去信「一哥」鄧竟成向他發出「最後通牒」,更兩度威脅投訴再不獲受理便會濫殺警察泄憤,終被控發出威脅信件罪。
不滿投訴查案警員未獲受理
現年51歲的王潤穩昨在區院承認兩項「發送威脅謀殺或殺死某人信件罪」,指他於本年5月18日及6月15日兩度向警務處長發出恐嚇信,法官將於今天判刑。
控方指被告先於5月18日向「一哥」發出恐嚇信,指自己7年來投訴高級督察周偉彬(譯音)不果,要求「一哥」於30天內處理其投訴,否則會以殺警員泄憤。至6月15日被告再向「一哥」發信,指臨近「最後通牒」但仍未接到處方回覆,稱會以「血和性命」對抗政府,他將會成為一個「警察殺手」。
致電保安局求見李少光
至同月23日被告走到警察總部求見「一哥」被拒,遂於當日下午,致電保安局要求約見保安局長李少光,再重申若得不到政府的回應便會殺警。被告翌日被捕,承認寄出上述郵件,並表示打算若投訴仍不獲受理,會用車撞死警察。
【案件編號﹕DCCC8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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