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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次事故,澳航空姐用手銬鎖住鬧事的以色列乘客,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總幹事曾國豐說,國泰機艙內也長期備有一套手銬和數條索帶,機組人員若屢次勸喻鬧事乘客無效,在機長授權下,可用手銬或索帶鎖住鬧事者。
曾國豐說,根據公司指引,不禮貌乘客可分為4級,依嚴重程度的次序為:(1)滋擾行為、(2)肢體衝突、(3)對生命構成威脅、(4)走近駕駛艙。若事故屬第二級即肢體衝突或以上,機組人員可在機長授權下用手銬鎖住鬧事乘客,而事件中以色列男子揚言要全機人死,相信已屬第三級的「對生命構成威脅」。
他稱,一般程序,會先向涉事乘客口頭警告,再由機長以書面警告;若仍不聽勸喻,才會使用手銬。由於不時會有醉酒鬧事的乘客,所以機組人員出動手銬並不罕見。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機組人員若遇到行為不檢乘客,勸喻無效後,可使用合理武力,更有權使用手銬,但一般人藏有手銬,在港屬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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