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鬧事分4級可鎖鬧事者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08日 05:35
2010年10月0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今次事故,澳航空姐用手銬鎖住鬧事的以色列乘客,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總幹事曾國豐說,國泰機艙內也長期備有一套手銬和數條索帶,機組人員若屢次勸喻鬧事乘客無效,在機長授權下,可用手銬或索帶鎖住鬧事者。

曾國豐說,根據公司指引,不禮貌乘客可分為4級,依嚴重程度的次序為:(1)滋擾行為、(2)肢體衝突、(3)對生命構成威脅、(4)走近駕駛艙。若事故屬第二級即肢體衝突或以上,機組人員可在機長授權下用手銬鎖住鬧事乘客,而事件中以色列男子揚言要全機人死,相信已屬第三級的「對生命構成威脅」。

他稱,一般程序,會先向涉事乘客口頭警告,再由機長以書面警告;若仍不聽勸喻,才會使用手銬。由於不時會有醉酒鬧事的乘客,所以機組人員出動手銬並不罕見。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機組人員若遇到行為不檢乘客,勸喻無效後,可使用合理武力,更有權使用手銬,但一般人藏有手銬,在港屬於違法。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