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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校巴 4歲童拍窗獲救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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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0月05日 23:35
2010年10月05日 23: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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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上月元朗有智障漢被遺留私家小巴險被焗死後,馬鞍山昨晨亦發生同類意外。一名4歲幼稚園男生疑在校巴後排打盹,到學校未有落車亦未被發現,校巴駛至落禾沙村停泊後司機即離開。約半小時後男童醒來發現被困車廂,受驚拍打車窗,幸被村民發現獲救,校巴女司機及保母,涉嫌疏忽照顧及虐兒被捕。有議員認為校方及校巴公司,在事件中均責無旁貸。
送院無恙 祖母不追究
被獨留校巴半小時的幼稚園男生黃×軒(4歲),是馬鞍山耀安邨耀榮樓地下耀榮中英文幼稚園K2B班插班生。軒仔由女警陪同送院時,女警將醫療膠手套吹氣充當氣球安慰他。昨日天氣較涼,校巴又泊在樹蔭底,被困車廂的軒仔未有中暑,經檢驗無恙由祖母帶走。祖母息事寧人說︰「係人都會有錯,(愛孫)無事就算啦,以後都會搭校巴。」
涉事校巴女司機劉×芬(54歲),以及女保母鄭×梓(55歲),懷疑離開校巴前未有徹底查看清楚校巴車廂情况,接受問話後被警方以「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拘捕,後獲准保釋,本月底報到。根據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上述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
昨晨8時許,軒仔於沙田大水坑寓所附近登上校巴上學,坐後排位置後呼呼入睡,校巴於9時許駛至馬鞍山耀安邨校舍附近行車通道,車上20多名學生由教職員及保母安排,魚貫落車上學,校巴隨即離場駛至超過1公里外烏溪沙落禾沙村一處泊車位,女司機及保母亦告離去。
約半小時後,軒仔一覺睡醒被困車廂,受驚拍打車窗,驚動村民代為報案,警方及消防員到來,擊碎車尾逃生門開關掣玻璃,打開車門將軒仔救出送院。校巴車主、女司機及保母接獲通知到場協助調查,女司機及保母事後被捕。
校方﹕檢討聯絡家長機制
幼稚園校長蔣潔芝解釋,出事校巴昨晨遲到約10分鐘,車上不少學生要將個人被褥帶回學校備用,教職員及校巴員工忙於照顧學生出入,忙中出錯造成事故。另外,學校注重教學工作,習慣每日中午才聯絡缺席學生家長,昨日接獲警方通知前未有即時通知軒仔家長,校方承認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將會檢討處理缺席學生問題程序,並聯絡校巴營辦商改善服務質素。
商會﹕小心點齊人數
學童車輛商會主席王玉蓮指出,不少校巴座椅有高低差別,個別身材矮小學生乘車時睡着不知醒,可能被前面椅背遮掩,萬一司機或保母不留神,或沒有走遍車廂查看,可能導致學生被遺留車廂,王呼籲業界員工要小心點齊學生人數及照顧學童安全。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批評,校巴營辦商及學校師長,在照顧學生出入安全都責無旁貸,雙方都有責任點清楚學生人數,才容許校巴駛走,如發現有學生無故缺席,要即時聯絡家長。現階段暫無必要立法硬性規定校巴員工檢查學生上落車程序,否則可能會令校巴員工感到制度太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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