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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綜援漢生前隱瞞物業資產,被揭騙取綜援及租金津貼近10年,但他被揭發後不久自殺身亡,社署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其遺產代理人追討,要求他歸還合共47.8萬元及利息。
追遺產代理人48萬
原訴人是律政司長,被告為死者周錦全(譯音)的遺產代理人。入稟狀指出,1996年9月周錦全向社署申請綜援,指自己與兩名女兒來自單親家庭,無法自給自足。
周錦全更向社署指居住的油麻地咸美頓街2C號5樓乃租用物業,社署評定其資產未超限額,並批出綜援。入稟狀未有透露每月向周錦全發放的金額,但社署於2006年初發現有關物業並非周租住,而是周母留給他。
同年2月8日,周錦全承認隱瞞物業以取得綜援,並製作假租單向社署申請租金津貼,社署於3月停止向他發放綜援。半年後他自殺身亡,社署遂入稟向其遺產代理人追討被騙去的綜援金。
【入稟編號:HCA14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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