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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債年息逾60%屬違法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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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30日 05:36
2010年09月30日 05:36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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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放債人條例》,任何人以超過年息60%的實際利率貸出款項,即屬犯罪。不過,由於安信信貸為金管局監管的認可機構,屬於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 taking company),獲得豁免遵守《放貸人條例》。

但金管局發言人強調,雖然認可機構可以自由釐定利率,但機構不應向客戶收取敲詐性利率。若機構收取按業內公會指引所列的方法計算所得的年利率,超過根據《放債人條例》被假定為屬敲詐性的利率水平,有關機構應有充分理據解釋此等高利率並非不合理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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