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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去年7月在觀塘繞道利用市民作「人肉路障」阻截非法賽車,涉案的5名車手被控危險駕駛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透露,據專家估計,無視警方撞向「人肉路障」的私家車,時速高達134公里。
5名被告分別為張慶華、葉炳貴、李鴻業、黃文就及鄧偉廣,張慶華報稱貨櫃車司機、鄧偉廣為批發商,其餘被告則是汽車經紀,各人除被控於去年7月13日在觀塘繞道近偉發道危險駕駛外,鄧偉廣另被控襲警。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日凌晨約1時29分,鐵騎警長曾慶達接報得悉有非法賽車活動,他2時行經將軍澳寶琳北路時,見到十多部私家車互相追逐、高速駛向秀茂坪方向,遂響起警號並追截,但至翠林路時已失去眾車蹤影。
曾慶達指使駕駛警車的兩名警員在觀塘繞道設下路障以阻截該些私家車,兩警先將警車打斜泊在觀塘繞道西行線的中線上,再向後來的車示意停車,指示3輛的士、1輛私家車及1輛輕型貨車,分別停在3條行車線上。
正當警員打算拿出工具設置路障時,十多輛私家車高速駛至,並衝向停在3條線上的車,造成連環碰撞,部分私家車在碰撞後利用車之間的空隙向前逃走,亦有私家車向後逆線逃走,其中首3名被告當場被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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