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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休班懲教助理去年在懲教署職員會所「夜總會」消遣時,數度撫摸會所年輕女職員的手,問她「受唔受媾」,又拍其臀部,更兩度調侃問﹕「你會唔會好似甘乃威嘅女助理咁投訴我?」他昨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直斥被告沒有悔意,打算判囚。
被告李家文(49歲)沒有刑事紀錄,據悉已在懲教署服務逾30年。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按照既定程序對被告採取相關紀律行動。
被告昨上庭作供時,否認曾調侃事主及有身體接觸。裁判官沈小民裁決時認為女事主沒有理由誣衊被告,又指事主在被告第一二次摸她的手時沒有向他人投訴,認為她遭被告拍打臀部後數日才報警是合理反應,相信女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又指被告和辯方證人沒有把真相和盤托出。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為人有紀律,在懲教署任職多年,今次犯案不符合他的本性,相信當日受到酒精影響,才做出愚蠢行為,又指今次定罪已令被告失去日後的長俸,請求輕判。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聲言打算判囚,但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10月12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3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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