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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弒母青年﹕被趕離家吃垃圾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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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29日 05:35
2010年09月29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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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6歲青年因「無份工做得長」,被母親怒趕出門,其間與懷孕女友淪落至寄宿時鐘酒店或通宵快餐店、與乞丐爭垃圾吃。他曾發短訊怨父母拒讓他回家,又指「以後唔會再畀到麻煩你哋,一切已經完結」,數日後他回家刺死母親,昨就謀殺罪名在高等法院受審。

瘦削白皙的被告盧俊肇,被控於去年6月24日在屯門山景邨景華樓一單位謀殺46歲母親郭玉娟。被告指當日回家後與母爭執,母親罵他只信女友不信家人,他在頭痛及「神推鬼㧬」下,亮刀狂刺母親面和頸後離去,其後還典當母親染了血的手機,其母因失血過多斃命。

與母爭執亮刀刺頸 欲認誤殺被拒

控方指被告當晚接獲父親電話指母親垂危,仍然藉上班及以為開玩笑為由未有到場,直至翌日在殮房認屍時,才因右手傷口被警員識破被捕,但他仍矢口否認殺人,指當日返家只為送上兩個金佛鏈墜,作為補祝父母親節的禮物。被告稍後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

其父盧國威昨大義滅親指證獨子,指被告除小時患過度活躍症外,身體算健康。他指被告曾任保安及速遞,卻因做不長而令母親大怒,他於08年底搬離家,與拍拖6年的女友靠領取3300元社署救濟金維生,居無定所。盧指兒子常回家要錢,曾偷走手機令雙方關係變壞,他曾收過兒子短訊﹕「你哋試過3日食垃圾未?當初兩次唔要我……就算將來我兒女要殺我,我都留佢喺我屋企。」案發前兩日,兒子稱身上只有4元,其母仍不為所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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