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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套現 借貸成本低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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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29日 05:35
2010年09月29日 05: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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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循環貸款雖按動用貸款金額逐日計算利息,但借款人需持有戶口一段時間,借貸紀錄亦會存放在信貸資料庫中,如期間申請信用卡或按揭等其他貸款時,成功批核機會或會降低。不想被評定為過度借貸的客戶,其實可動用部分信用卡額度作「分期套現」。

年利率一般低於10厘

「分期套現」亦稱作現金分期或兌現分期,它與現金透支並不相同:前者是透過銀行申請,信用額將兌為現金,然後存入持卡人指定的戶口,款項分6至48個月攤還,實際年利率一般不高於10厘;後者則是卡主從櫃員機或經由銀行櫃枱直接提取現金,透支利息動輒20厘、30厘,甚至更高。分期套現的優點是利息(銀行多以免息作招徠,改為收取「手續費」作為借貸費用)按「月平息」計算(每月手續費=套現金額×月平息),每月供款金額的本金及手續費固定在一定比例,不似分期貸款要在還款前期承擔較高的利息開支。

如選擇提早還款的話,持卡人須清繳餘下期數本金及手續費(恒生除外),以及支付一次性手續費,如恒生收300元。假設利用恒生信用卡申請套現4萬元,月平息0.29厘,分12期還款,3個月後選擇一筆過清還欠款,借貸成本只不過648元(40000元×0.29%×3+300元),較昨日提及的循環貸款利息開支例子(1297.32元)節省一半!當然,跟信用卡有關的借貸,持卡人雖格外留神,明天續談。

撰文:郭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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