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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選舉的基礎是人民信任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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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8日 06:35
2015年08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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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年前,筆者在本報為文批評選民登記本身實屬多餘,理由是外國的民主選舉,投票權通常伴隨戶籍一同登記。香港沒有戶籍申報,但制度的邏輯,皆以其登記資料作為與政府聯絡的對口單位,選民的資料便真確得多。一個人報稅、領取車牌填報的地址相信比「誠實填報」可信,但香港選民登記與其他政府部門的資料分得很開,亦沒有嚴格核對地址,容易讓選民隨便登記地址,製造灰色地帶。


法例規定登記資格需為選民的「主要地址」,定義含糊,比如說一已婚家庭,家中父母常到訪暫住,對父母來說,本身、子女的居住單位也可說成主要;長者居住老人院,但仍保留居住單位,不論填報何者,也可說成主要。


舉行選舉本身,本為提供市民可信、公平的制度選賢任能,但這種登記自由,不但對維持選舉公平沒有幫助,反而有機會製造種票。就筆者親身經歷所見,選舉事務處竟可容許有選民以虛構地址登記,有大廈最高18樓,可以登記20樓;更嚴重的,是有居民親身指正有從不認識的名字在其單位新登記作選民。


政圈一直流傳,有政治勢力真正掌握每區一份戶籍名單,能夠有能力調動一些較忠誠、合作的選民到競爭激烈的選區登記,樓盤的空置單位、相熟家庭都是登記目標,他們成為選舉最後的救命丹,只要候選人在選舉中期需要重點救援,便發動這批忠誠選民投票,那怕他是否居住本區。與其勢力相熟的朋友說,他不喜歡這樣,即使勝出,不是真正的勝利,但老闆的指令無可奈何。


過了4年,制度沒有改變,也不期望真會改變,我對選舉事務處已失去期望。我對那朋友的回應是:如果你覺得這是問題,一定有渠道說。但很多人寧可享受這優勢,完全不覺得那是破壞制度的問題,雞蛋與高牆,你怎麼選?


作者是南區區議員、民主黨中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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