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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導師覆核取消會考被拒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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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23日 05:35
2010年09月23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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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補習社導師伍永雄早前指考評局取消會考及高考違反《基本法》,並引述《校本條例案例》指教育改革應循序漸進,早前他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但高院昨指伍永雄本身有兩個學位,且曾是法律學位的學生,兩個考試對他均無影響,且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

擁兩學位稱報會考 官:濫用司法

現年42歲的伍永雄,雖然在申請書中稱打算在2011年報讀法文會考課程,取消會考對他確有影響。但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辭指出,這是申請人在宣布有關取消兩考後才自我製造的情况,認為伍永雄無法定地位提出司法覆核。

伍永雄在申請書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36條,考評局改變考試政策同時,要保障教育發展,並應在現行基礎上循序漸進改變。

【案件編號:HCAL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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