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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禁不雅元素 嶺大活動申請表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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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22日 06:35
2015年07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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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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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嶺南大學學生會之前鬧出粗口歌辱警風波,學生會早前發現,學校搞活動嘅申請表突然多咗一啲條款,包括學生團體要確保活動冇「冒犯性同不雅元素(offensive and indecent elements)」,同埋學校保留向組織者採取紀律行動嘅權力,最後要求負責活動嘅同學簽名,表示明白有關條款。


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柯凱齡話,啲條款以前都存在,但舊版申請表只係畀個網址叫學生自己上網睇成過百條規定,家就喺咁多條款中揀咗幾條印喺申請表上面,仲要簽名作實;另外一張借場地申請表,以前唔使寫嘉賓名同所屬機構,家就要填,佢批評校方收緊學生活動自由。嶺大發言人就話大學冇改變學生搞活動要求,家將注意事項列出嚟,只係想提醒學生團體搞活動嘅注意事項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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