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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糖港大生獲發護士牌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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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8日 05:35
2010年09月1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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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剛在香港大學護理學院畢業的男學生,因過去曾偷取一包價值28元的鳥結糖,去年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偷竊罪成,事件幾乎令他無法取得護士牌照。他昨日接受護士委員會的紀律研訊時,強調事發時太專注與心儀對象發短訊,才會一時大意犯錯,懇求委員會給予機會,終獲委員會允許發牌成為註冊護士。


崇光百貨偷28元鳥結糖

今年22歲的港大學生姓徐,剛於今年9月畢業。08年9月,他在崇光百貨將一包價值28元的鳥結糖的價錢牌取走然後放進袋中,被便衣保安發現後報警。東區裁判法院於去年11月裁定他偷竊罪成,罰款2000元。

由於事件屬可被判處監禁的罪名,護士委員會召開研訊,商討應否發護士牌照予徐。


與心儀女子電話短訊分心

徐在庭上解釋,事發當日曾服用含睡意的藥物治療呼吸道感染,精神受影響,他又引述醫生證明指他當時出現輕度抑鬱,加上逛街時正與一名心儀女子以電話短訊溝通,三度回對方短訊,以致分心取去鳥結糖,「對方對我來說好重要,當時成個心放了落電話之內,分散了注意力」。

他又說,自小希望從事護理行業,事發後他真心感到後悔和內疚,希望委員會接受他真心悔改,讓他有機會服務病人。

委員會在宣布裁決時表示,考慮到法官判辭指他重犯機會甚微,認為他仍有能力在醫護界作出貢獻,故批准向他發牌,希望他成為一名誠實可靠的護士。


另一犯事男護申牌候判

另一名接受研訊的男登記護士高永正,05年時曾在巴士下車時與人爭執推撞,獲准簽保守行為一年,這段期間他又與另一名年長病人糾纏推撞,拳頭傷及對方面額,被控傷人罪成,罰款3000元及賠償對方損失。他事後退出醫護界,轉為文職。

高永正08年10月返回醫管局工作,現於大埔醫院任職登記護士,最近報讀註冊護士課程。他昨向護士委員會申請簽發註冊護士牌照,強調已學會冷靜及有耐性地服務病人。委員會認為要先聽取他的工作評核才能決定,宣布押後再判,但會把案情刊憲以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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