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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懲教職員脫強姦親女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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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8日 12:37
2018年05月18日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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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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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日前因陪審員錯行公眾通道而重審的退休懲教署職員涉強姦親女案,昨傳召事主時再有戲劇性發展。事主作供稱對案情記憶不清楚,控方發問不足一小時後放棄舉證,被告獲判五項罪名不成立釋放。有大律師回應《蘋果》查詢指,證人上庭後反口常見,有發假誓或誤導警察之嫌,但因要證明蓄意說謊有難度,未必會被檢控。
事主庭上反口 控方棄舉證
涉案60歲被告被控三項非禮、一項對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和一項強姦罪,事主X現年19歲。控方指案件始於2008年奧運期間,女兒當時九歲,被告在深圳家要求抱她時摸她胸部、乳頭和陰部。同年,被告捉緊女兒手為他手淫。2009年,被告伏在女兒身上在她雙腿間磨擦陽具,另一次他舔和吻女兒下體,又強行把陽具插進女兒口中。2013年被告帶女兒來港辦理身份證,其後在公屋家中強姦女兒。
不過X昨被問到2008年奧運期間的事,她直言時間久遠,當時年紀尚幼,並因家庭爭執和學業而承受精神壓力,故記不清楚事發詳情和時間。她稱早前向警方錄口供時記憶已不清楚,一直抱着不確定心態作供,內容不肯定正確。
控方問X知否父親因何被捕,X答因涉嫌強姦她,但她說不確定有否發生。她說去年1月社工懷疑她遭父親虐打,帶她入院驗傷,入院前她曾向社工說遭強姦一事,但當被問想不想報警時,「我係多次拒絕」。至於為何對社工說被強姦,X解釋其實指不合法和過度觸摸,例如摸胸部、腰和大腿,不過她指父親只曾在抱她時摸她腰部。
X又供稱,父親涉嫌強姦她當晚,只是與父親相反方向睡同一張床,沒發生特別事。
證人上庭後失憶或反口導致檢控失敗,最經典是指控商人楊受成恐嚇禁錮的「失憶證人」林義鈞案。該案於1995年審訊時,林突然失憶拒作供,結果楊獲判無罪,林則因藐視法庭一度判監六星期,上訴改判緩刑。
有大律師表示,本案女事主若在庭上說謊,有機會被控發假誓,若是在警署錄口供說謊,則是誤導警察,唯是否檢控要檢視所有情況,「唔應該因為健忘而告佢」。雖然證人上庭反口常見,但過往檢控也不多,因控方要證明蓄意講大話不容易。
案件編號:HCCC322/17
■記者勞東來、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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