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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傭涉嫌抱起家中4個月大男嬰搖晃,用手打其嘴後,再把毛巾塞進男嬰口中,正在上班的女僱主透過網絡鏡頭目睹整個過程,立即報警。菲傭昨就一項虐兒罪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等候檢驗錄影片段及法律意見。
控方案情指出,菲籍被告Gina Mavisse Abellanes Asto(38歲)在本周一下午6時許,在紅磡海逸豪園的僱主寓所抱起4個月大男少主,上下搖晃5至6下,之後用手在男嬰雙頰上摩擦10秒,繼而用左手打男嬰嘴巴,稍後再把毛巾塞入其口中約3秒。
在上環工作的男嬰母親透過安裝在家中的閉路電視目睹整個過程,隨即叫朋友以手機把片段錄下,然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辯方申請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指被告在候審期間可居住在朋友家。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加上被告沒有本地的連繫,下令被告還押候審。據悉,被告今年4月始到上址工作,知悉家中裝有閉路電視,男嬰亦沒有表面傷痕。
【案件編號︰KCCC4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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