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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昌子醉駕輕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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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17日 05:35
2010年09月1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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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音樂人劉家昌獨子、台灣新晉歌手劉子千,今年4月出席自己的生日派對後,醉酒駕駛接載其台灣名模緋聞女友,在將軍澳隧道收費廣場失事撞壆,劉子千早前承認醉駕等罪,由於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裁判官相信被告真心悔改,決定網開一面判他社會服務令,免受牢獄之苦。

現年24歲的劉子千,早前在區院承認於今年4月21日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罪,案發後被發現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2.5倍,兩罪共被判罰款8000元、接受150小時社會服令、停牌兩年,並要在停牌令完結前3個月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官信被告真心悔改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一般同類案件是否判被告入獄,要視乎被告有沒有前科、酒精超標多少、是否涉及人命死亡或嚴重受傷,綜觀其案件,傷者林亞霖(劉的緋聞女友)右前臂骨折,留醫7天,當看見涉案車輛事後的損毁程度,林亞霖沒有喪命屬幸運,而林及其醫生均確認林已完全康復,這點對被告有利。

由於劉子千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官亦指他已知錯,有很大的決心日後過循規蹈矩的生活,裁判官終接納感化官的建議,給予一次機會,讓他接受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TCC4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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