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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撞車 警遲通報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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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17日 05:35
2010年09月1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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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日前炮轟警方箝控發放突發事件資料,發稿甚遲以至從不發稿,而凡涉及高官、紀律部隊及名人的突發案件更一律不報。警方捱轟之後,保安局長李少光昨早乘AM5座駕往機場時,在沙田青沙公路發生交通意外,無人受傷,警方在約1小時後主動通報事件,但記者趕至時已「散場」。記協認為警方近日的通報有改善,但時間上仍不合格。

保安局發言人證實,局長李少光的AM5座駕於昨早發生意外。發言人指出,正休假的李少光當時身在車內,準備到機場往外遊,途中與另一車發生碰撞,李少光並無受傷,稍後截的士離開繼續行程。發言人補充,李少光於昨日起休假,至下周一上班。

事發50分鐘後始通報 李少光無恙

事發於昨早約10時25分,44歲姓吳司機駕駛李少光的座駕,沿青沙公路西行至沙田嶺隧道附近,一輛中型貨車切線而至,吳收掣不及,李少光的座駕與貨車相撞,其後雙雙失控撞壆損毁,無人受傷。警方接報到場,為吳及45歲姓張貨車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均無飲酒。警方於上午11時15分發放該宗「交通意外無人受傷」之突發事件,但記者隨後趕至現場了解時,兩車已被拖走。

記協主席麥燕庭認為,警方在通報時間上仍不合格,未能兌現接報20分鐘內公布的承諾,「趕到去時可能已清場」。而對於涉及警隊人員、執法部門或名人等的案件,她認為警方更應在發放事件時講出是否涉及有關人士,傳媒才能到場採訪並監察警方對他們是否大公無私。

記協﹕未兌現20分鐘內公布承諾

麥燕庭說,自記協日前公布有關發放突發事件的調查後,警方在「出稿」方面的確有回應記協之關注,「如昨日(前日)發放的寶藥黨案件,相信大家很久無見過,但其實與市民息息相關,這類新聞記協在記者會亦有提及。」

不過她認為警方此舉仍然不夠,「(警方)雖有因應我們所說的而去做,但記協很難去日日提點他們邊啲嘢無做,而且我們的提點亦未必完全準確。」她指警方應讓傳媒即時知悉突發事件,再由傳媒自行以其專業判斷事件是否與市民相關、是否有新聞價值,從而派員往採訪。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李建輝昨接受商台節目《左右大局》電話訪問時表示,對加強發放市民報警資訊,例如999求助中心收到求助後,刪除個人資料後即傳送至傳媒的做法持開放態度。他說﹕「我們正進行可行性研究,在電腦化程序中,如何省卻(個人)資料,不經人手做到這一點。」他又透露已去信記協,希望記協盡快聯絡警方討論傳媒需要什麼資料。

他又強調沒有刻意隱瞞涉及名人的個案,指那些輕微撞車沒有新聞價值,即使是涉及普通人,也不會主動向傳媒發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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