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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恐嚇母女﹕講嘢小心啲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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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17日 05:35
2010年09月1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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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狎童教師鍾穎國執教鞭10年,去年11月因狼吻校內女生連帶被揭發本案,控方指他曾致電騷擾X及其母親,叫她們「講嘢小心啲」,故即使被告以老父患末期腸癌為由,希望獲准保釋,仍在控方大力反對下,被法庭下令還押。

另一女生崩潰未能指證被告

控方指出,33歲的鍾穎國1999年畢業於教育學院,之後在不同學校教書,案發前除體育外亦有任教數學及常識科,月入2.9萬元。他與女友同居於屯門一單位,但未知事後兩人關係如何。鍾上有退休高堂及一名35歲兄長,之前沒任何刑事案底。

鍾本被控性侵犯X共18項罪名,但控辯雙方在協商認罪後,同意被告承認當中13罪。

至於另一宗指鍾在校內狼吻女生的案件,據悉由於被強吻女生情緒嚴重受創,未能指證被告,故控方決定不就該非禮案起訴。此外,警方亦曾在被告的手提電腦和電話中,發現兩名不知名女孩的非常性感照片。

至於本案女童X,警方指她並非問題學生,學業操行正常,至今雖然仍要接受心理輔導,但已返回正常生活中。控方為助判刑,早已找心理專家為女童評估,供法官參考,惟由於法官需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因此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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