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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欠法院罰款 被禁搭高鐵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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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27日 06:35
2015年06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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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一名女子早前想搭高鐵外遊,但到了車站發現無法買票,原來她因為欠繳法院1萬餘元的罰款,長期「玩失蹤」不回覆法院電話和手機短訊,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


長期「玩失蹤」 納失信執行人名單

《羊城晚報》報道,事件主角姓劉,是在廣州打工的茂名人。2011年9月她涉及一宗命案,當時她與其他四男兩女在酒吧飲酒,同行的一名女子醉酒後被強姦,後因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死者家人將當晚所有人告上法院,法院認定劉女未能對死者盡到善意提醒及保護義務,判決她向死者家人賠償18,130元人民幣。


劉女拒絕賠錢,無視法律文書,亦不願到庭接受詢問。法官打電話告知她可能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誰知她滿不在乎,稱「你喜歡納入就納入吧,我無所謂!」更索性將法院電話列入黑名單。


今年端午節,劉女與朋友相約搭高鐵外遊,發現不能買高鐵票,才知道法官並非戲言。端午假期後的第一天,她主動帶現金去法院交錢,並寫下了悔過書,希望法院能夠盡快將她從名單中刪除。在內地,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者不只是搭高鐵,搭飛機、出入境,開辦公司、申請貸款都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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