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慶食炸雞被罰TVB不服「有權製低品味節目」指觀眾不想看植入廣告可熄電視長青網文章

2018年05月1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5月17日 06:50
2018年05月17日 06:5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司法覆核】
【蘋果日報】無綫電視於2015年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中安排盛裝藝人食連鎖快餐店炸雞環節,融入植入式廣告,事後被通訊局裁定違反守則,罰款15萬元。無綫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無綫指免費電視台有權製作低品味節目,而植入式廣告可增加收入。法官質疑相關廣告是逼觀眾收看宣傳,根本沒選擇,無綫回應:「可以揀熄電視。」
記者︰黃幗慧
代表無綫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無綫2015年的廣告業務收益下跌9%,而在節目中賣廣告可以增加收入,以確保集團有資金製作高質素的節目,這也是觀眾樂見的,並非只單靠買韓劇或其他海外節目播放,而製作新聞及資訊性內容,也需靠廣告收入支持。麥高義稱,本案爭議的,除關乎無綫的生存外,亦涉及其他免費電視台的生存空間、觀眾接收資訊的選擇。
指植入廣告不能「飛」效益大
法官區慶祥指其實通訊局並非全面禁止在節目中作宣傳,局方只是訂出限制,例如要顧及消費者的利益。區官問,植入式廣告跟傳統廣告有何分別?麥高義解釋,播放傳統廣告時,觀眾可以關掉聲音,但將廣告融入節目,就不能「飛廣告」,效益較大。區官笑稱:「那即是逼觀眾睇廣告,這正是通訊局的論點。」麥高義回應:「觀眾可以揀的。」區官說:「都冇得揀!」麥高義回應:「可以揀熄電視。」
涉案的食雞環節是於2015年12月13日《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中加插,KFC商標出現了14秒;而在此前一個月,即11月19日的台慶,當中也有安排藝員在短劇中食薄餅,Pizza Hut商標出現更長達30秒,食薄餅環節也有收到公眾投訴,但通訊局卻稱投訴不成立。兩環節內容類同,卻有不同遭遇,麥高義批評通訊局自相矛盾。
麥高義指外國明星都有在奧斯卡頒獎禮中食薄餅,無綫食炸雞的安排只是增添趣味性,但通訊局卻像警察般審視內容,限制言論自由,做法違憲。麥高義表明,電視台有權製作低品味的節目,而品味不能受規管。
此外,《東張西望》於2016年宣傳收費網絡電視「myTV SUPER」,遭通訊局發出警告,麥高義指根據《電視廣告守則》,宣傳電視台旗下節目不算賣廣告,無綫沒有違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51/16、47/17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