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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央官員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於本月底會面。執筆之際,乃未知有多少泛民議員會赴約。這次會面能否為政改困局打開出路?雙方有否意願尋找妥協的空間?
以目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強硬態度來看,泛民是不可能妥協的。這不單是因為政府提出的方案沒有在8•31框架內提供最大的民主空間以達至更多的政治競爭,而且主事官員更聲稱這方案已符合《基本法》有關普選的要求(林鄭月娥),或說8•31所規定的就是最好、最適合香港的普選模式(張曉明)。但政府的普選方案,明明只是半杯水,怎能說成一杯,且是滿滿的?要泛民接受這個有缺陷的制度,還要他們承認所接受的是最好的,豈不是强人所難?
雙方都要讓步
可是,雙方不妥協的結果又會是怎樣的呢?若中央及特區政府以強硬手段推政改,無視反對者的抗拒,即使最後能以所謂民意壓倒對方,勉強通過方案,也只會引發巨大抗爭,而這個制度將必受到抗拒者的挑戰。反過來說,若泛民否決方案,港人要承受原地踏步帶來的無助無望。日後如何推進民主呢?持續抗爭不一定可拿到更民主的制度,反會引來更猛烈的打壓。所以,袋住先和原地踏步這兩種結果都難以接受,若要避免社會陷入這死胡同,雙方有責任付出更大努力,必須重視和回應對方的顧慮,透過談判達至妥協。
妥協之可能,在於雙方其實對現狀和發展方向已有一定的共識,那就是不能永遠原地踏步,以及要落實基本法承諾的普選。目前的分歧,在於中央要在8.31框架下推行普選,而泛民要有公平競爭的真普選。但要妥協,雙方都要讓步,放棄一些重要的東西。我在這裏大膽提議:中央和特區政府放棄宣稱目前的方案已完全達至普選或已是最好的模式丶同意第二次行政長官普選方法有實質改進的空間,和願意跟泛民商討如何在8•31框架內優化政府的方案;與此同時,泛民和其支持者放棄推翻8•31,並願意在此框架內爭取最大的民主空間以達至更多的政治競爭。上述的妥協要滿足兩個條件才是合理而不是投降。一、妥協的具體方案內容能明顯改善現狀(即目前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整體政治環境);二、妥協是雙方在相互尊重下達成的,因而奠定將來合作的基礎。
我相信,任何一方若主動提出上述有條件的讓步,都會被社會上眾多溫和人士視為誠意之舉,另一方因而承受很大的壓力作相應的讓步。若中央先提出上述讓步的條件而泛民仍硬拒的話,則泛民在下次立法會選舉會被很多溫和選民唾棄。反之,若泛民先提出有條件的讓步但被中央拒絕,則政改失敗的責任不在泛民而在中央政府。
當然,政治上的妥協總是困難的,因雙方都擔心自己讓步太多而被佔便宜,且難獲支持者信任,更恐懼會被批評為出賣原則或投降。但雙方若不妥協,一方繼續打壓另一方繼續抗爭,最終會拖垮一國兩制,兩方都要為此負責。因此,妥協是唯一之途,也因此,雙方要暫時放下猜忌,誠意聆聽對方的關注和訴求。面對妥協的困難,國家領導人有更大的責任營造一局面,令泛民有信心踏上妥協之路。具體來說,中央要設法使泛民相信這次要做的妥協,是下次政改合作的基礎,而不是被騙倒的陷阱。
我期望中央及泛民藉本月底的會面,以負責任的態度尋求妥協的空間。韋伯 (Max Weber)說政治家要有3種質素:熱情丶責任感,和權衡事情輕重的能力(a sense of proportion)。現在就是考驗所有掌握政治權力者的時候。
作者是香港大學 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以目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強硬態度來看,泛民是不可能妥協的。這不單是因為政府提出的方案沒有在8•31框架內提供最大的民主空間以達至更多的政治競爭,而且主事官員更聲稱這方案已符合《基本法》有關普選的要求(林鄭月娥),或說8•31所規定的就是最好、最適合香港的普選模式(張曉明)。但政府的普選方案,明明只是半杯水,怎能說成一杯,且是滿滿的?要泛民接受這個有缺陷的制度,還要他們承認所接受的是最好的,豈不是强人所難?
雙方都要讓步
可是,雙方不妥協的結果又會是怎樣的呢?若中央及特區政府以強硬手段推政改,無視反對者的抗拒,即使最後能以所謂民意壓倒對方,勉強通過方案,也只會引發巨大抗爭,而這個制度將必受到抗拒者的挑戰。反過來說,若泛民否決方案,港人要承受原地踏步帶來的無助無望。日後如何推進民主呢?持續抗爭不一定可拿到更民主的制度,反會引來更猛烈的打壓。所以,袋住先和原地踏步這兩種結果都難以接受,若要避免社會陷入這死胡同,雙方有責任付出更大努力,必須重視和回應對方的顧慮,透過談判達至妥協。
妥協之可能,在於雙方其實對現狀和發展方向已有一定的共識,那就是不能永遠原地踏步,以及要落實基本法承諾的普選。目前的分歧,在於中央要在8.31框架下推行普選,而泛民要有公平競爭的真普選。但要妥協,雙方都要讓步,放棄一些重要的東西。我在這裏大膽提議:中央和特區政府放棄宣稱目前的方案已完全達至普選或已是最好的模式丶同意第二次行政長官普選方法有實質改進的空間,和願意跟泛民商討如何在8•31框架內優化政府的方案;與此同時,泛民和其支持者放棄推翻8•31,並願意在此框架內爭取最大的民主空間以達至更多的政治競爭。上述的妥協要滿足兩個條件才是合理而不是投降。一、妥協的具體方案內容能明顯改善現狀(即目前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整體政治環境);二、妥協是雙方在相互尊重下達成的,因而奠定將來合作的基礎。
我相信,任何一方若主動提出上述有條件的讓步,都會被社會上眾多溫和人士視為誠意之舉,另一方因而承受很大的壓力作相應的讓步。若中央先提出上述讓步的條件而泛民仍硬拒的話,則泛民在下次立法會選舉會被很多溫和選民唾棄。反之,若泛民先提出有條件的讓步但被中央拒絕,則政改失敗的責任不在泛民而在中央政府。
當然,政治上的妥協總是困難的,因雙方都擔心自己讓步太多而被佔便宜,且難獲支持者信任,更恐懼會被批評為出賣原則或投降。但雙方若不妥協,一方繼續打壓另一方繼續抗爭,最終會拖垮一國兩制,兩方都要為此負責。因此,妥協是唯一之途,也因此,雙方要暫時放下猜忌,誠意聆聽對方的關注和訴求。面對妥協的困難,國家領導人有更大的責任營造一局面,令泛民有信心踏上妥協之路。具體來說,中央要設法使泛民相信這次要做的妥協,是下次政改合作的基礎,而不是被騙倒的陷阱。
我期望中央及泛民藉本月底的會面,以負責任的態度尋求妥協的空間。韋伯 (Max Weber)說政治家要有3種質素:熱情丶責任感,和權衡事情輕重的能力(a sense of proportion)。現在就是考驗所有掌握政治權力者的時候。
作者是香港大學 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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