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華懋基金終極上訴爭產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2日 21:35
2015年04月22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死後將830億元遺產「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法院早前裁定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並非「受益人」。基金不服判決上訴終院,案件昨開審。對於遺囑訂明基金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和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龔此舉是否只是想「粉飾門面」,基金一方表示同意。


聯國秘書長覆不宜管理 總理未覆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英國御用大律師Brian Green指出,若只抽取龔如心2002年遺囑的片言隻語便斷定基金是遺產「信託人」,是「危險的閱讀」。Green認為遺囑內容應以常理演繹,指龔若把830億元遺產以信託方式贈予基金,規定基金須繼續現有項目、成立類似諾貝爾獎項及照顧王德輝家人和華懋員工,將未能盡用全部遺產,實屬不合理,况且遺囑首條已訂明把遺產全部撥歸基金。


至於遺囑內訂明,龔希望將基金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和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Green說有關想法的落實機會不大,並透露聯合國秘書長已回覆指其身分不適合,中國總理則未有回覆。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這是否意味遺囑的有關想法只是「粉飾門面」(window dressing)?Green表示同意,並指有關做法可令遺囑更顯地位。


陳兆愷﹕「監管」應包含監察管理意思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亦表示,很難想像龔希望以上3人一起在如心廣場內開會,但他認為遺囑反映龔希望基金受到監管。Green認為有關監管屬「寬鬆監管」,並指若最終無法組成以上的3人管理機構,基金的董事會將另外委任監管人,律政司亦可監管基金的慈善工作。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則認為,「監管」應包含監察和管理的意思。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V9/14】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