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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激光去斑變擴散 西醫認失德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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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2日 06:35
2015年04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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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家庭醫生馮旭焜(圖)在2012年向患黃褐斑女病人進行兩次彩光袪斑療程,其間色斑反而擴散並出現「皮膚色素沉積」反效果。病人要求馮解釋但未獲理會,遂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昨控告馮無充分向病人解釋色斑症,以及無充分解釋激光治療潛在風險,裁定被告所犯兩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向他發警告信,但毋須刊憲。


病人指事前無告知風險

案情指出,女病人Wong Wai Ying於2012年在美容院接受彩光袪斑療程後,左眼下方出現一小角色斑,職員指是荷爾蒙斑,需要做激光治療補救。病人在2012年4月至7月向馮旭焜求醫,其間接受兩次激光治療,但第二次治療後,色斑反而擴散,出現「皮膚色素沉積」。


病人要求馮旭焜解釋但未獲理會,遂在8月向醫委會投訴馮,被告之後回信指病人患上黃褐斑,激光治療可能會造成皮膚色素沉積反效果,病人投訴被告治療前無告知風險。


西醫致歉 承諾日後派醫療須知

馮旭焜被控兩項專業失德,包括進行激光治療前沒有向病人解釋面部色斑問題,以及沒有充分解釋治療的潛在風險。


馮當庭承認控罪,並在庭上向病人致歉。辯方律師求情時稱,馮擁有相關證書,也有持續進修,並承諾往後會向病人派發醫療須知,確保同類事情不再發生。


醫委會裁定被告兩項控罪成立,認為被告只是知會不夠而非誤導病人,加上被告當庭認罪顯示他有悔意,又承諾確保日後向病人解釋激光治療風險,再犯風險低,決定只向被告發警告信,但毋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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