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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代客買賣證券屬違規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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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10日 06:35
2015年04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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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投資者湧港炒股,除基金組團來港開戶外,更造就不少並無持牌的中間人重新活躍,結集內地散戶資金炒股並從中「抽水」,不過,過去香港曾有不少案例,未領取牌照卻擅自代客買賣證券,最終被檢控,例如2007年時曾備受吹捧的一名「少年股神」,就被證監會指「擅自聲稱經營資產管理業務」而違規,最終須支付罰款連調查費共1.9萬元及留案底。2010年亦有人擅自在facebook提供證券意見,終被罰款至少2萬元及須完成8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於證券行任職的楊俊文(圖),當年仍在樹仁學院(現稱樹仁大學)就讀時,已經由80萬元股本,憑炒股炒上逾600萬元身家,一度被傳媒冠以「少年股神」稱號。


「少年股神」認罪罰款 現任職券商

惟證監會後來發出檢控聲明,指從報道中得悉,楊俊文向多名人士聲稱可代為管理網上證券交易帳戶及代客買賣股票,涉資3000萬元,但他未有領取證券買賣資格及牌照,牴觸《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4條,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楊俊文亦最終認罪並罰款。不過,其後楊俊文於凱基證券任職助理副總裁,現時則在勝利證券任職基金經理。


至於據證監會資料,盧錦聰未獲發相關牌照,卻在2010年4月至11月期間,在facebook設立的私人討論群組中向用戶就證券提供意見,惟其中有3名用戶付費200至300元訂取內容,卻未有按其意見買賣相關股票。2011年底法院亦裁定盧錦聰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4條,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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