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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落實存保 賠付上限50萬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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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01日 06:35
2015年04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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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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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20年前便已提出,去年底開始諮詢的存款保險制度,終於落地。人行昨日正式公布,《存款保險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幾乎照搬去年底的諮詢稿。投行分析稱,這是邁向利率自由化的重要一步。多間中小內銀表示,此舉有利於中小行發展。


所謂存款保險,是指銀行等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後者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該制度實施範圍是除卻外資行分支機構的所有內地銀行。最高償付限額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的部分,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逾99%存款戶受保障

摩通昨日報告指出,每間銀行每個帳戶50萬的投保金額,央行預期99.63%存款人將得到全數賠付。


摩通指出,利率自由化的下一步是取消銀行間借貸的窗口管理,以及改變金融市場隱含的無風險保證的現象。只有將風險還給市場,才能重新樹立金融紀律以及加強風險管控的實戰。


盛京銀行(2066)等多家中小行管理層均指出,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中小行發展。盛京管理層認為,50萬元的賠付上限導致存款者為了分散風險,將存款分散到不同的銀行,中小行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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