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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國兩制」方針乃國家在上世紀80年代初提出、用以解決「香港前途問題」的重大國策,而《基本法》則是用以落實該國策的主要手段。然而,自從基本法於1990年頒布以來,圍繞着這份「憲制性」文件的爭議便從未間斷。其原因之一,與基本法本身具有多重屬性(既是全國性法律,又是香港法律;既屬於大陸法的系統,又屬於普通法系統;既是法律文件,又是政策文件),因此容易引起不同理解和詮釋有關係。然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央和香港內部的不同勢力之間對「一國兩制」方針的歷史背景和主要目標有截然不同的認識,而當中有牽涉到不同的政治立場和利益。雖然基本法已經頒布25年,但對「一國兩制」方針的不同認識的交鋒不但沒有戢止的迹象,反而隨着行政長官普選安排和各類本土意識的抬頭有愈演愈烈之勢。
平心而論,「一國兩制」方針是一個理性、務實、巧妙和大體上不錯的處理「香港前途問題」的安排。在中央不得不在1997年收回香港的前提下,「一國兩制」方針基本上照顧了英國和西方的需要和利益、保存了香港對國家的經濟價值、維護了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穩定了港人對香港前途的信心。此外,「一國兩制」方針也滿足了部分港人的民主訴求。尤其重要的,是「一國兩制」方針提出的時刻,正值中西方因應蘇聯的威脅而進行戰略合作,國家在經濟現代化起步階段對香港有相當的倚重,而內地民衆在政策制訂上的影響力仍屬有限。所以,中央給予香港的「一國兩制」方針甚為優厚,亦為內地民衆所艷羨。
「一國兩制」的保守性和妥協性
毋庸諱言,「一國兩制」方針帶有明顯的保守性和妥協性。所謂保守性,是指「一國兩制」方針旨在以法律規定方式維護香港在上世紀80年代末的形態「50年不變」,而當中無疑存在着一些今天看來不公平、不公義的東西。所謂妥協性,是指「一國兩制」方針要同時照顧不同方面的實質利益、政治立場和「面子」需要,因此任何一方對它都有不滿意的地方。
正因如此,「一國兩制」方針內的不同目標之間便存在矛盾和衝突。比如說,維持「50年不變」便難以與「變幻才是永恆」的香港兼容並包;保存香港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體制與不斷提高的香港政治民主化程度難以共存;維持香港政府的「小政府」形態又不利於擴大政府在縮窄日趨嚴重的貧富差距上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說,「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對香港的長遠發展和特區政府的施政的確帶來了不少限制。
國家的迅猛發展、中國在世界上快速崛起、美國與中國的大國激烈博弈、香港與內地關係愈趨密切、兩地的矛盾和合作同時並存、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性下降但又需要艱難地尋找新角色、內地愛國主義高漲與香港正在抬頭的各類「本土意識」猛烈碰撞,都無可避免地為「一國兩制」方針的落實和發展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能否在「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框架內妥善處理好那些問題和挑戰不單關乎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發展,也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在「50年不變」後能否繼續下去的戰略考慮。坦白說,內地和香港已經有一些人對「一國兩制」方針的信心有所動搖,甚至有人認為「一國兩制」方針在完成讓香港順利回歸祖國的歷史任務後,正在開始產生一些對國家和香港不利的後果。
從理論角度而言,「一國兩制」方針的保守性和妥協性雖然不可否認,但在這個方針和基本法的框架內仍有不少空間可以應對回歸後的一些新問題、新矛盾和新挑戰。從理論上說,通過人大釋法甚至修改基本法,可以進一步擴大「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以至中央和特區政府處理各種困難的空間和能力。目前中央與反對派、中央與部分港人、建制派與反對派以至港人和特區政府之間的諸般矛盾和相互不信任,以較寬鬆和靈活的方式詮釋「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所需的政治條件並不具備。在政治對立的氛圍中,各方勢力反而更執著於自己一方的看法,更傾向否定其他方面的立場。
減少分歧 加强互信
要改變局面,讓「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更具生命力和現實價值,各方面必須有同時照顧國家和香港兩個大局的襟懷,充分考慮他方的利益、憂慮和想法,以平常心、同理心、普通常識和理性務實的思維去思考國家和香港的處境、需要、困難和發展,從動態的角度看待「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時刻謹記「一國兩制」方針的戰略目標,減少分歧,加强互信,才能使「一國兩制」方針能夠同時和持續為國家和為香港服務。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平心而論,「一國兩制」方針是一個理性、務實、巧妙和大體上不錯的處理「香港前途問題」的安排。在中央不得不在1997年收回香港的前提下,「一國兩制」方針基本上照顧了英國和西方的需要和利益、保存了香港對國家的經濟價值、維護了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也穩定了港人對香港前途的信心。此外,「一國兩制」方針也滿足了部分港人的民主訴求。尤其重要的,是「一國兩制」方針提出的時刻,正值中西方因應蘇聯的威脅而進行戰略合作,國家在經濟現代化起步階段對香港有相當的倚重,而內地民衆在政策制訂上的影響力仍屬有限。所以,中央給予香港的「一國兩制」方針甚為優厚,亦為內地民衆所艷羨。
「一國兩制」的保守性和妥協性
毋庸諱言,「一國兩制」方針帶有明顯的保守性和妥協性。所謂保守性,是指「一國兩制」方針旨在以法律規定方式維護香港在上世紀80年代末的形態「50年不變」,而當中無疑存在着一些今天看來不公平、不公義的東西。所謂妥協性,是指「一國兩制」方針要同時照顧不同方面的實質利益、政治立場和「面子」需要,因此任何一方對它都有不滿意的地方。
正因如此,「一國兩制」方針內的不同目標之間便存在矛盾和衝突。比如說,維持「50年不變」便難以與「變幻才是永恆」的香港兼容並包;保存香港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體制與不斷提高的香港政治民主化程度難以共存;維持香港政府的「小政府」形態又不利於擴大政府在縮窄日趨嚴重的貧富差距上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說,「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對香港的長遠發展和特區政府的施政的確帶來了不少限制。
國家的迅猛發展、中國在世界上快速崛起、美國與中國的大國激烈博弈、香港與內地關係愈趨密切、兩地的矛盾和合作同時並存、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性下降但又需要艱難地尋找新角色、內地愛國主義高漲與香港正在抬頭的各類「本土意識」猛烈碰撞,都無可避免地為「一國兩制」方針的落實和發展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能否在「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框架內妥善處理好那些問題和挑戰不單關乎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發展,也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在「50年不變」後能否繼續下去的戰略考慮。坦白說,內地和香港已經有一些人對「一國兩制」方針的信心有所動搖,甚至有人認為「一國兩制」方針在完成讓香港順利回歸祖國的歷史任務後,正在開始產生一些對國家和香港不利的後果。
從理論角度而言,「一國兩制」方針的保守性和妥協性雖然不可否認,但在這個方針和基本法的框架內仍有不少空間可以應對回歸後的一些新問題、新矛盾和新挑戰。從理論上說,通過人大釋法甚至修改基本法,可以進一步擴大「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以至中央和特區政府處理各種困難的空間和能力。目前中央與反對派、中央與部分港人、建制派與反對派以至港人和特區政府之間的諸般矛盾和相互不信任,以較寬鬆和靈活的方式詮釋「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所需的政治條件並不具備。在政治對立的氛圍中,各方勢力反而更執著於自己一方的看法,更傾向否定其他方面的立場。
減少分歧 加强互信
要改變局面,讓「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更具生命力和現實價值,各方面必須有同時照顧國家和香港兩個大局的襟懷,充分考慮他方的利益、憂慮和想法,以平常心、同理心、普通常識和理性務實的思維去思考國家和香港的處境、需要、困難和發展,從動態的角度看待「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時刻謹記「一國兩制」方針的戰略目標,減少分歧,加强互信,才能使「一國兩制」方針能夠同時和持續為國家和為香港服務。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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