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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買食材屬職務 議員稱勞保應賠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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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31日 06:35
2015年03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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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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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巴飛轆殺人事件,44歲女死者林秀華為德國寶的廚師助理,為公司購買食材後等巴士時遇上橫禍,暫未知是否獲勞工保險保障。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稱,一般勞保不會包括僱員上班前後的時間,但若是公司吩咐員工購買食材、而員工當時是履行職務及經過出事現場往上班,該段時間已屬「工作期間」;途中若發生意外,勞工保險應會全額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車主有責任保持車輛狀况良好,而司機駕駛前亦要確保汽車結構安全,涉事小巴案發後移送執法機構檢驗,法庭會根據驗車報告判斷事件是否牽涉到人為因素。若報告顯示車輛的損毁肉眼未必留意到,涉事司機責任相對較車主為小;但若司機行車時已發現車輛有異常仍續行車而發生事故,則司機責任較大。


羅少雄說,日後涉事車主或司機投保或續保時,因曾發生事故,會失去安全獎勵金,保費最少上升三成。他說,今次意外屬單一事故,暫未能判斷會否導致整個小巴行業保費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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