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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警女兒被買起 學生認罪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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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31日 21:35
2015年03月3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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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長於「雨傘運動」期間在旺角執勤,被指拖行示威者,後來他與女兒遭網民「起底」,有職訓局學生把虛構留言「再創作」,在討論區虛報有黑幫付60萬元「買起」警長女兒的一手一腳。該學生昨承認意圖犯罪而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候判。


事緣去年10月18日凌晨,吳姓警長在旺角執勤,被市民拍下相片,指他把示威者拉扯過街,疑觸犯施行酷刑罪。下午6時許,高登有帖透露其名字及警員編號52379,同晚約10時,高登又有帖指吳的女兒「很可愛」,附有超連結轉至她的facebook,可瀏覽其照片、學校及聯絡電話資料。


高登指警長得罪人 有人買起女兒一手一腳

10月19日約於晚上9時半,被告湯偉樑(20歲)在高登發帖「收到風有人60萬買起52379個女一手一腳」,內容大意稱吳得罪了「唔應該得罪嘅人」,呼籲他人廣傳吳的相片或影片,「等條友插翼難飛,一係着草, 一係自首,一係佢個女無一手一腳」,末段則表示「戴返個頭盔先,以上內容純屬虛構」。


吳經同僚口中得悉事件,擔心女兒受害,向上司匯報。警方追查後,10月22日到被告寓所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發帖,稱從其他留言得悉吳的做法,心感氣憤。他及後把網友的留言複製再修改,再張貼。


辯方指被告患自閉症 向警員女兒道歉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表示,被告小時已診斷患有自閉症,為人內向並沉迷電腦世界,案發時受家庭及學業壓力影響。她強調被告發帖後已感後悔,不足12小時已聯絡討論區管理員刪除留言,又讀出他和父母的求情信,向吳及其女兒道歉。裁判官說網上留言恐嚇執勤警察,影響廣泛,更嚴重於現場襲擊或恐嚇。他明言判刑須阻嚇大眾,現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3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44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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