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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後,本港食環署頒布食物安全命令,禁止該5縣的蔬果、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但獲日本當局簽發輻射水平合格證明書的其他野味、肉類、家禽、禽蛋及水產品,以及合符衛生資格的預先包裝食品,均可如常入口。
除鮮貨 港允進口日簽合格證產品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港住指出,核事故構成的輻射對水源、土壤有直接影響,蔬果植物沾染輻射風險最高,而牛了吃地上的草,亦會把輻射轉移到牛奶,因此禁入口蔬果及奶類是合理做法。本港並未如台灣般禁止5縣所有食品進口,亦未有檢驗預先包裝食品的其輻射水平,黃認為此舉符合食安風險原則,因包裝食品種類及數量太多,加上未有證據顯示含過量輻射。
除鮮貨 港允進口日簽合格證產品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港住指出,核事故構成的輻射對水源、土壤有直接影響,蔬果植物沾染輻射風險最高,而牛了吃地上的草,亦會把輻射轉移到牛奶,因此禁入口蔬果及奶類是合理做法。本港並未如台灣般禁止5縣所有食品進口,亦未有檢驗預先包裝食品的其輻射水平,黃認為此舉符合食安風險原則,因包裝食品種類及數量太多,加上未有證據顯示含過量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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