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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中紀委海外追緝貪官 須堅持勿三分鐘熱度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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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23日 06:35
2015年03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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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即將訪問美國,一般預料,他將會就緝捕遠走海外的中國貪官一事與美方展開磋商。這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台後的反貪風暴最新發展,當在國內的大老虎一個接一個落網歸案,矛頭也轉向逃到海外的貪官。這些人也許政治地位不如周永康般高高在上,所涉及的金額或許不及外傳現金以噸計的徐才厚般巨大,不過這扇貪官太平門若經此一役由此關上斷了後路,中共的反貪工程才可算是全面,有望收穫果實。


關了貪官出走太平門

反貪工程才可算全面

習近平上台後,反貪行動雷厲風行,在這次遍及全國的行動中,被觸及的包括過往「刑不上大夫」的高幹甚至超高幹,當中包括做過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巿委書記薄熙來,還有軍委前副主席徐才厚。這三人身分各有特點,周曾是中共最高層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薄則是薄一波之子的地方龍頭,徐是槍桿子在手的解放軍軍委負責人。三人被查,對打擊其他貪腐勢力有着敲山震虎的效果,如此老百姓才會相信這兩年來一連串行動是「動真格」,方會對中共稍稍恢復信心。


不過,過往的反貪始終有一個死角無法輕易觸及,那就是貪官逃出境外,落腳歐美國家,包括美國及加拿大等地。對此,由於中國與這些國家不設引渡條例,貪腐官員逃到這些地區,中紀委或執法部門囿於客觀上的局限,經常出現鞭長莫及現象,貪官則藉着這些保護傘逍遙法外,抱着金堆銀山的民脂民膏在海外當寓公。國人最熟悉的是涉及天文數字賄賂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1999年外逃加拿大,幾經北京當局與加拿大談判,才於12年後的2011年回到中國大陸,審判後判處無期徒刑。其間的過程漫長寸進,賴昌星更自稱政治難民,要求庇護,多番糾纏,賴昌星自願回國接受審訊。以內地的刑法,賴昌星定罪足以被判死刑,輕則也會是死刑緩刑,結果最終判無期徒刑,比同案的時任副公安部長李紀周及兩名前廈門副巿長的同判死緩為輕,這是否在與外國討價還價時允諾了什麼,引起人們關切。


然而,就像賴昌星案,從出逃到回國自首,中間迂迴曲折,內地社會甚至有一個說法,當時要國家領導人費了相當唇舌向加拿大方面講述中國的司法制度,這樣才能讓賴昌星返回中國。這樣的情况相信不在少數,只是貪官太過精明,鑽進中國與外國沒有司法協助的空子,中國政府徒呼奈何。於是,不少貪官或涉及貪賄案的疑犯,挾了大筆財富走出國門揚長而去,內地如何打貪,始終無法堵上這一後門,形成你有你打、我有我走的無奈。但更大的無奈,是反貪腐變成徒具形式的走過場,國人不會信服中央真心打貪。


反貪務必長久可持續

走過場徒令管治更難

王岐山出訪美國,另一個討論重點是他將以中共中紀委身分出訪,這比起派出公安部長或國安部長等政府官員身分來得高,顯示了中共對追緝海外貪官的重視。不過,這反映中國政府在反貪倡廉的制度建設上仍有做得不足的地方,以致要出動具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政治局常委訪美。反貪防腐是千秋萬代的長遠工作,不能風潮一過就偃旗息鼓,王岐山是內地民眾認定的反貪大旗手,然而這都是以中共機關中紀委的身分調查,為何不在國務院內部或政府架構設立反貪部門,使反貪機構國家化正規化,從頂至踵、由調查到民眾教育一把抓呢?這樣才能把反貪理念長久化,而不是藉着運動形式大幹一場殺一批人,之後就由於各樣原因輕輕放下。國人對此深有所感的原因,便是中共建政以來,類似的反貪打貪不勝枚舉,可是風頭一過,野草又生,始終未能根治。


把追緝貪官的羅網打開到海外,也可以看到中共的反貪決心,其間因為司法系統的迥異,或者因為引渡條例未臻完善,必然會路長崎嶇。然而,倘若抱着愚公移山的精神,從建設廉政的起點出發,藉着近兩年的反貪浪潮從教育開始,再在調查拘捕起訴方面逐一完善,這才是可持續的反貪之路。否則的話,若然只是短暫反貪運動,當風潮一過,一切回到原位,不僅令國人失望反貪無效,而是對中共的失望,管治威信難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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