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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兆輝、陳夢妮﹕怎樣有效增加嬰孩數目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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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13日 06:35
2015年03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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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新的《財政預算案》給予家庭額外的子女免稅額,由現在每年7萬元增加至10萬元,是政府對有子女的家庭的一個有姿勢和夠實際的支持。當然不能期望準父母因為這額外的支持會生多一個孩子;生兒育女始終都是人生大事,但政府的支持,實值得肯定的。其實香港的人口問題總是離不開3個關鍵詞——「勞動力短缺」、「人口老化」、「低生育率」,而同時這3個方面亦是環環相扣。長時期的低生育率已嚴重影響到了香港人口的可持續發展。2013年,香港的總和生育率僅1.1,已處於全球最低水平。人口學上認為要想實現世代更替、維持人口的長期穩定,總和生育應保持在2.1,即每位女性一生平均要生育2.1名嬰孩。本港女性不想生小孩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是她們想生卻不敢生?抑或,本港女性難找對象、難結婚?


據家計會2012年調查顯示,已婚或同居女性中有28.8%表示理想子女為1孩,55.5%表示理想子女數為2孩,8.6%表示3孩或以上,僅7.1%表示理想子女為0孩。女性的平均理想子女數為1.67,遠高於實際1.1的總和生育率。由此看來,本港已婚女性實非不想生小孩,而是想生卻有對現實條件的諸多顧慮和擔憂。與此同時,香港未婚女性亦面臨「佳偶難尋」的問題。據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15至49歲女性中(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未婚比重由2001年的39.4%上升至2013年的46.6%;尤其是25至29和30至34兩個年齡組,未婚比例分別是73%和39.9%,相比2001年上升了13.8個百分點和11.8個百分點。香港的婚外生育比重極低,只有5%,相對西方國家有20%至50%,所以女性的「結婚難」 直接導致了低生育率。


政策應重點關注哪一群體女性?

因此,為有效提高香港的生育率,政策應當重點關注哪一群體的女性呢?是促進單身女性進入婚姻,如新加坡政府積極扮演「紅娘」?還是更多支持已婚未育女性生育1孩?抑或是目標定位在已婚夫婦生育2孩,甚至3孩呢?

基於政府統計處提供的數據,我們對香港的總和生育率進行了彈性分析(elasticity analysis),尋找目標女性群體,以實現最大化地提高本港生育率。首先,利用分年齡結婚率和年齡——胎次別生育率,我們建立了一個模型來刻劃女性在15至49歲的育齡期內從未婚到結婚,從結婚無小孩,到生育1孩、2孩、3孩的動態過程。然後,利用數學中的差分方程構建並計算生育彈性。為通俗地解釋生育彈性這一概念,我們以總和生育率對25至29歲女性結婚率的彈性為例:這一彈性衡量的是當這一年齡組的結婚率每上升1%所導致的總和生育率變動,即如果結婚率提高1%,每千名女性將會多生幾個嬰孩。


分析結果顯示(見圖),2011年本港總和生育率對結婚率的彈性最大。例如,當25至29歲組的結婚率提高1%時,每千名女性生育的嬰兒數會增加2.6個;當30至34歲組的結婚率提高1%時,每千名女性生育的嬰兒數會增加1.4個。其次,總和生育率對1胎生育率的變動也十分敏感,尤其在30至34和35至39兩個年齡組。當30至34歲組的1胎生育率提高1%時,每千名女性生育的嬰兒數會增加1.5個;當35至39歲組的1胎生育率提高1%時,每千名女性生育的嬰兒數會增加1個。另外,也可以看到總和生育率對35至39歲組的2胎生育率也較為敏感:當這一年齡組的2胎生育率提高1%時,每千名女性生育的嬰兒數將會增加0.9個。但值得注意的是,總和生育率對3胎及以上的生育率並不敏感,所以上屆特首所倡議已有兩個小孩的家庭「生第3個」的作用是不大的。


由此看來,通過提高25至34歲女性的結婚率,以及提高30至39歲已婚女性的1胎生育率和2胎生育率,本港生育率較為可能得到有效的回升。目前香港女性初婚年齡的中位數已升至29歲,晚婚不僅縮短了生育的機會之窗,也加大了不孕不育的風險,以致一些晚婚高齡婦女有着「對小孩可望而不可即」的無奈。


可以說婚姻不僅是開啓女性生育之窗的鑰匙,更是保持香港人口紅利之窗開放的固定栓。為此政府可以考慮支援一些非政府的自願組織為單身女性搭建可信賴的交友平台、適當縮短及靈活安排在職女性的工時,為其尋覓佳偶、締結良緣提供更多的機會、時間和空間。此外,政府也需為已婚未育女性提供更多的生育支持、育兒指導,為高齡孕婦生育2胎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和技術支持,配備相應的託幼服務、住房支持和教育補貼,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減少夫婦對經濟條件、育兒精力和教育費用的顧慮。


締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生活環境

生兒育女當然是人生一大決定,也需要不少的資源和支援,才可以培養他們長大成才,但當整個社會面對急劇人口老化,勞動力人口減少時,生兒育女可能已不單止是個人的行為,政府有需要在政策上的支持,商界的參與和承擔。在西歐國家,他們對生兒育女的取態更是全民參與,整體承擔。整個社會締造一個家庭友善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使到生兒育女的壓力和負擔大大減少,大眾都可以享受一個高素質生活。


作者葉兆輝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陳夢妮是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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