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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美國自暴其身不正 信息監控人權當災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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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08日 06:35
2015年03月0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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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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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總統奧巴馬上周嚴辭抨擊中國反恐法草案內容,重燃中美網絡安全爭議。根據草案,諸如蘋果或微軟等外國科技公司,必須向中國政府提供數據加密鑰匙,並在程式中開設「後門」以監控信息。華府一邊要求本國科網企業配合本國情報部門通訊監控,一邊批評中方同類措施,無疑是雙重標準;但對全球民眾來說,當前最大威脅正是各國都假反恐之名,加強對民眾的監控。在這場大國信息監控競賽,人權和私隱已成為最大輸家。


奧巴馬上周批評中國反恐法草案強迫所有外國企業讓中國獲得進入其數據庫的機制,使中國政府得以監視這些企業的客戶。他說,「可以想像(美國)企業不會願意這麼做」,他並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此事,「我們非常清楚地向中方表明,如果他們要與美國做生意,就必須對此修改」。


奧巴馬批華反恐法

中方反擊大揭瘡疤

面對奧巴馬批評,中方迅即回應,稱反恐立法是中國內政,法案相關內容是出於中方反恐工作的「實際需要」。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反擊說,美英等西方國家多年來也要求科技企業披露加密的方式。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說:「各國都高度關注信息安全問題,也在採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這無可指摘。」她還連消帶打,「關於信息安全問題,前不久有媒體爆出,有的國家在他國SIM卡廠商電腦植入間諜軟件以實施監控」。


華春瑩所指的正是美英情報部門上月被揭涉嫌入侵總部位於荷蘭的全球最大SIM卡製造商Gemalto公司、可能盜取了加密鑰匙一事。《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評論文章,對美國的批評更為猛烈,譴責美國信息霸權,「美國的國家安全部門不就要求美國的電信和互聯網提供與經營者必須預設後門嗎?為什麼美國的電信和互聯網提供與經營者在國內運營必須遵守本國規定,但它們到了中國卻有權不遵守中國政府類似的信息安全法規呢?難道它們到了中國,就可享有治外法權?美國政府可以在外國SIM卡廠商電腦中植入間諜軟件,還有什麼理由要求他國不以立法維護自身的信息安全?」


自從2013年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大爆美國秘密監控全球通訊以來,美國在指控他國網絡間諜監控活動上早已盡失任何道德高地。協助斯諾登爆料的名記者格林沃爾德在其著作中,披露美國國安局在科技巨企思科的通訊產品中植入後門。此外,美英等西方國家政府多年來也有要求科技公司秘密披露加密方法。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國安局甚至還警告,包括蘋果和Google在內的科網公司,不得採用執法人員無法破解的加密方法。


事實上,奧巴馬今次抨擊中國時,也避談私隱人權等問題,僅僅在商言商,強調新措施將影響西方企業與中國做生意的意欲,長遠只會傷害中國經濟。但正如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Geoffrey Garrett所言,即使在華經營的挑戰和難度愈來愈高,但對西方企業來說,中國市場實在大得不能忽略,以蘋果公司為例,5年前蘋果還集中以中國作為手機生產出口基地,但現時蘋果手機在中國的銷售佔公司收入的17%。倘若失去中國市場,美國企業所蒙受的損失同樣巨大。


各國競相監控信息

反恐權力難防濫用

為了回應美方的批評,中方專家強調,反恐法草案借鑑外國相關立法經驗和做法,嚴格限制監控通訊權力的行使,例如國安和公安部門只會在防範和調查恐怖活動時進行通訊監控,事前必須先經嚴格審批,以保障網絡經營者的利益。不過美國國安局的案例卻正好說明,一旦情報部門獲得授權,政府濫用監控的權力幾乎就必然發生。儘管美國情報部門執行監控前要先問准特別法庭,但結果卻幾乎是有求必應兼全無透明度。這樣的經驗教訓,實在令普羅大眾難以相信,各國政府不會濫用「監控通訊防範恐襲」的權力。


斯諾登雖然喚起了全球對網絡監控的關注,但諷刺的是,各國並沒有因此收手,反而因為見識到美國的監控能力,更加決意「急起直追」。過去一年極端伊斯蘭組織ISIS崛起、全球多國接連發生嚴重暴力襲擊,已成了多國政府擴大監控權力的最佳藉口。在英國,執政保守黨表明,若5月贏得大選,將尋求擴大情報和調查部門的網絡監控權力,「採用所有合法權力」截取嫌疑恐怖分子通訊。


牛津互聯網研究所專家Joss Wright說,美英很難阻止中國尋求擴大網絡監控權力,皆因他們自己也在做着同類的事,但「我們不想見到出現這樣的一個(通訊監控)世界,每一國家都以反恐怖為由,要網絡產品及服務供應商大開後門。開設後門必然會令系統變得不安全,容易被人利用,導致人人的安全都受損」。各國政府競相加強監控網絡通訊,正愈益威脅全球民眾的人權和私隱,要阻止這一趨勢變本加厲,民間社會必須發揮更大的監督力量、鼓勵更多揭弊者站出來,向濫用通訊監控權力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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