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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賢﹕校監與校董會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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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07日 06:35
2015年03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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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教資會資助的7間大學,以及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演藝學院和香港公開大學,均是由行政長官出任校監。按照慣例,校監的規定只屬榮譽性質,最終一切院校的內部問題均是交由院校校董會、校務委員會自行決定,校監一般不會介入。雖然如此,但各院校條例內列明校監的實質權力卻是非常之大,校監有權介入不同的院校自身事務,為達到政治目的而損害院校自主。


大部分院校條例列明,校監有權要求校長及校董會主席就任何關於院校事宜提供資料,亦可按照資料向校董會提出意見;另外可委任校董會(校務委員會)主席及部分校董會成員(有些院校校董會有近半數席位均由校監委任),以至決定院校頒授榮譽學位之名單,可見校監實質權力之大非一般校方主管人員所能比擬。


今年多間大學校董會主席將會換人,而中大現任校董會主席鄭海泉任期已到6年,按照慣例亦不會再獲委任,人選將會備受關注。可是,我最近從不同的渠道,均聽到校監將委任張志剛出任中大校董會主席之傳聞。後來我就此翻查資料,發覺自李明逵於2013年11月底卸任,該由校監委任的校董會席位一直懸空,在一般情况而言,該席位在一人卸任後,就會立即由另一人頂上,懸空期最多只維持數個月。而現時此席位出缺近一年半,仍未有新的人選獲委任,情况相當罕見,而原因如何相信可能需要依靠記者朋友繼續追查。若然最終由一些如張志剛的「梁粉」出任中大校董會主席,以其「悍將」的作風,很可能更積極用盡校董會主席權力介入院校事務,對院校自主造成更大隱憂。


大學校政民主化,廢除地區首長必須為校監的殖民慣例,削減校監(政府)委任席位在校董會所佔比例,才可有效治本,保障院校自主,不受政府或其他政治勢力之干預。


作者是中大學生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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