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筆陣﹕不合作運動的真正目的 孆憛R林沛理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0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06日 06:35
2015年03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英文「legitimacy」一詞來自拉丁文「legitimare」,意思是「使之合法」。香港行政長官的選舉和產生方法完全符合《基本法》,合法性無可置疑。問題是「legitimacy」除了指「合法性」之外,還包含「認受性」。所謂「認受性」,就是市民給予政府和領導人在道德上和行為規範上的支持和認可。梁振英政府具備百分百的合法性,但它的認受性卻備受質疑。


這個存在於「合法性」與「認受性」之間的巨大裂口(legitimacy gap)需要靠市民採取積極支持政府的行動來修補。學者稱這種由下而上,指望加強政府認受性的行動為「同意行動」(act of consent)。梁振英上台之後,從「港人講地」到「幫港出聲」,這類活動不但更有組織和規模,也以更大的力度展開。然而即使將所有這些「同意行動」加在一起,所產生的效果也抵消不了「佔中」這史無前例的「異議行動」(act of dissent)的殺傷力。


當然,特區政府還可以靠出色的工作表現和政績來爭取民心。美國社會學家默頓(Robert K. Merton)認為,我們不用人說服就接受科學的權威,因為科學每天都在日常生活中展示它的用處和影響力(Our readiness to accept the authority of science rests upon its daily demonstration of power)。政府的管治權威,以及市民對政府管治的認受性,也應該建基於政府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所發揮的作用和影響力。的確,一個能幹、有為、能夠令市民安居樂業的政府,不管透過什麼選舉制度產生,也自然享有高民望和高認受性,政治學者稱之為「performance legitimacy」。


天下大亂形勢好

也許正是為了這個原因,反政府和反北京勢力下定決心要將梁振英政府變成跛腳鴨政府。香港政府的管治出現危機,因為它在行使權力的時候處處碰壁和受到挑戰。小至成立創新及科技局和處理自由行及一簽多行引發的民生問題,大至解決香港人的居住問題和推動政改,政府在嘗試「適度有為」的過程中不經意地展示了它行使權力的「無效果」和「不奏效」。打擊政府的管治權威,削弱政府的管治能力,令向北京效忠的特區政府無法從有效管治中得到認受性,這是反對派搞不合作運動和動員群眾抗爭的真正目的。明乎此理,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他們不想政改在立法會通過——他們寧願已被定型的梁振英繼續執政,也不想民望高的沈祖堯有當選甚至出選的機會。總之一切「以大局為重」,而所謂「大局」,就是香港必須難以管治。毛澤東「天下大亂形勢好」的管治哲學,成為香港民主派的指導原則,多麼諷刺。


如何提升香港的管治水平與政府的管治能力?這是政府與市民需要共同面對、合力尋找解決方法的問題。這既是政治,也是道德。在哈佛大學任教的史學家夏平(Steven Shapin)曾經指出,科學知識普及的條件是社會上尤其是科學界必須有一種誠實、講真話和追求真相的文化(a culture of truthfulness)。行外人的科學知識,以至對外在世界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來自科學家的「一面之詞」。是故,科學家的誠信至為重要。對他們來說,講真話應該是榮譽攸關,甚至生死攸關的事情。提出日心學說的哥白尼(Copernicus)和進化論的達爾文(Charles Darwin)面對千夫所指仍然堅持說出自己發現的真相,最終改變人類對自然及自身的看法。他們首先是受人尊敬的正人君子(gentlemen),然後才是卓然有成的科學家。他們的可靠和值得信賴(trustworthiness),構成整個社會的科學知識的基礎。


政府做得對應予支持

有效管治建基於官民的互信,這也是所謂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的精神。政治領袖不一定是受人尊敬的正人君子。坦白說,單靠品行端正和人格高尚,不足以帶領我們在險惡的世途上路。他除了有領導才能之外,最重要的是以社會的整體利益為首要考慮。在這個意義上,管治的關鍵是爭取應得的信任,因此在本質上是道德行為。同樣,被管治者要做良好市民也必須是「道德人」(moral beings):不僅要奉公守法,更要明辨是非,在政府做得對的時候給予它應得的支持。


文﹕林沛理 專欄作家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