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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暫擬定點經營長青網文章

201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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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3月03日 06:35
2015年03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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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建議引入美食車,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接受本報專訪時說,美食車的流動牌照尚待研究,未來或需新安排,起初可用向固定地點發放的食物製造廠牌照處理。至於小販木頭車可否申請,他稱要由跨部門小組商討。


擬發食物製造廠牌

「我自己認為牛雜有得做,賣得好貴,『十三座』(牛雜小店)執了,真慘!」高永文相信美食車不是自設桌椅招呼顧客,而是在公眾地方泊車,附近有公共休憩用桌椅,餐車要符合衛生要求,顧客也應自理垃圾。


高永文說:「顧客垃圾應自己處理,外國餐車都好企理,吃的與賣的都好企理。如果(香港)不企理,又濕又污穢,居民都接受不了。」


高指出,暫時盡量在現有規管架構下配合美食車發展,食肆牌對防火等要求較高,不設座位的餐車只製作食物,以食物製造廠牌照規管較具彈性。


木頭車可否申請待研

根據食物製造廠牌照指南,申請者須提交固定地址,以及廚房和廁所等設計圖則,外賣熟食須設有總面積最少6平方米的食物室; 抽氣扇則須裝在離地面或街道至少2.5米高位置,從該處將廢氣排到戶外,以免妨礙衛生。對於美食車能否符合食物製造廠條件,或小販木頭車可否申請做美食車,高永文稱尚待負責的小組討論。


牽頭研究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接受dbc數碼電台訪問時稱,現無法例可規管美食車,正研究以食物製造廠牌照條件,先在固定地點經營美食車,日後再修例增加美食車的流動性。蘇錦樑認為計劃可刺激旅遊業,亦可鼓勵年輕人創業,期望能夠早日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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