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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身是馬寶寶農場成員的區小姐,稱其祖父早在1940年代已由內地來港,定居馬屎埔,並跟地主租用農地耕種,區家到她這代仍然維持耕作,直到恒基職員劃出那張換地圖,她才赫然發現恒地欲收回的3幅地皮中(左圖中A、B、C),她的家人都有租用或擁有農地,幸她家居住的地皮很早以前已買入(在B範圍內),她表明一定不會出售。
今次恒基入稟要求交吉的兩塊農地,現時主要種蕉樹及堆肥,區小姐說﹕「以前那塊地是用來種菜,十幾年前因為對面馬路興建了高樓大廈,不夠陽光,所以改為種番薯等。」該兩塊地在2005年由恒基的相關公司收購,曾經租給區小姐的父親,但2007年恒基突表明不會續租,從此不肯再收租金。區小姐說﹕「屋企這幾個月已好煩,新年前還收到法庭信,過年都過得不好,我們還要三塊地都中。」至於現時她居住的家,過去十幾年都有很多人來問價收購,「但那是我們屋企,當然不會賣!」
談到農業政策,她說政府提出農業園的做法,並沒有解決到村民的疑慮,因為村民擔心到底哪些人可以獲得安置農地,而且對農民來講,最重要是有穩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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