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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輕易用股東錢做善事」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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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26日 06:35
2015年02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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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長和系與阿里巴巴象徵着時代及經濟模式的變更,長和系主席李嘉誠及阿里執行主席馬雲,兩人早前曾「競逐」亞洲首富的地位,他們亦多參與慈善事業。李嘉誠於1980年以私人名義,創立「李嘉誠基金會」,並視為「第三個兒子」,他昨日稱多年來捐款逾150億元,捐款範圍包括科技及醫療等。


私人財產做慈善 99%用在香港內地

馬雲早前在香港以阿里巴巴名義,捐出10億元成立年輕人創業基金,並在阿里的平台上創業。有股東昨日在股東會上,向李氏提問對此事的看法。李氏稱馬雲捐錢是好事,但又表明「過去數年在香港做公益,公司有捐錢,但不想很容易將股東的錢捐出去。」因此,多年來均以私人財產做慈善活動,而99%用在香港及內地。


或許二人對股東的看法有所不同,李多年來強調要為股東創造價值,並表明工作所得僅每年5000元薪酬,除了專車及保安由公司提供之外,未敢亂用股東的資金。馬雲多年來則強調「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表明以客戶利益為大前提,從而令股東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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