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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屋密度低過鄉郊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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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23日 21:35
2015年02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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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增加住宅供應,政府在全港18區覓得150多幅地皮冀改劃作住宅,包括西環加惠民道、北角渣華道、柴灣等多幅港島地皮計劃興建新公營房屋,惟部分見縫插針地皮的區域內,最少4區擁約40年或以上樓齡、卻無重建時間表的舊公共屋邨,變相「浪費」土地資源。本報統計發現,房委會去年公布22條有潛力重建舊屋邨中,6屋邨佔用的土地,每公頃只提供少於500個單位,低於規劃署的鄉郊住宅用地標準,若按現時市區5倍地積比率重建,估計可增加兩倍或以上單位,其中有屋邨更可增加23倍單位。


明報記者 黃俊鋒

有熟悉政府地政、曾參與土地規劃的消息人士透露,現時部分舊屋邨的地積比只有兩倍多,屋邨範圍內有空間興建一至兩幢樓宇作遷置用途,認為政府需及早部署及啟動舊屋邨重建(見另稿)。有長策會成員及區議員亦認為,房委會可考慮配合部分新改劃公營房屋地皮,作為現有舊屋邨住戶的調遷用途。


房署﹕重建令3年上樓受壓

房屋署回覆稱,早年發展的公共屋邨,是以人口密度作為規劃依據,而非地積比率或可建樓面作計算。房委會考慮是否重建舊屋邨時,需基於4個原則,包括樓宇結構狀况、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有無合適遷置資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潛力;去年公布的22條舊屋邨名單,只是經過初步研究其重建潛力後大致定出。


房屋署又稱,一旦決定重建個別屋邨,一般會在展開清拆前3年,正式公布重建項目,並會預先通知受影響住戶,以提供財政或其他援助;但重建舊屋邨短期內會減少公屋單位編配量,藉重建增單位需時甚久,3年上樓目標會承受更大壓力,因此重建舊屋邨在增加公屋供應,只能扮演輔助角色。


各區劃公屋地 調遷可行

發展局早前公布全港18區改劃作住宅用途的151幅地皮名單,預料可提供逾21萬個住宅單位,當中有84幅地皮、超過七成單位擬作公營房屋用途。因各區均有公屋供應,部分過往被視為沒有適合遷置資源而未能啟動重建的舊屋邨,增加重建可行性。


本報統計房委會去年公布的22條有潛力重建舊屋邨名單,撇除已宣布重建的華富(一)邨及(二)邨,餘下20條屋邨中,包括模範邨、西環邨、長青邨、漁灣邨、麗瑤邨及梨木樹(二)邨在內的6條屋邨,每公頃用地提供均少於500個單位,較規劃署的鄉郊住宅用地標準更低。當中樓齡達63年、佔9.62公頃的北角模範邨,只提供700單位,即每公頃只有73個單位,若按5倍地積比重建,可望提供逾1.7萬個實用面積300方呎單位,增加單位數目達23倍,是眾多屋邨中重建潛力最高;至於另5條屋邨,重建後亦可望較現時增加兩倍至六倍單位不等(見表)。


長策成員倡分期重建

根據發展局名單,上述6屋邨所在區域均有新批土地建公營房屋,如西環加惠民道就有2幅公屋地皮,北角渣華道有1幅,柴灣有3幅,荃灣及葵青區更合共有10幅地皮。長策會成員王坤和溫文儀均認為,有關新批土地面積一般較細,建成公屋後雖未能全部接收舊邨全體住戶,但可考慮先接收部分舊邨住戶,然後拆去已騰空的公屋大廈再重建,即分期重建舊邨,如房協重建明華大廈的方法。王坤說,房委會不應再拖延重建議題,「否則將來十年後才再想重建,更加缺乏合適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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