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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熾昌﹕請特首釋疑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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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18日 06:35
2015年02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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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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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記不起誰說過﹕「最大的權力乃有權不輕易用」。


特首上月在施政報告批評《學苑》後,曾謙稱大學校監的身分屬榮譽性質,不包括與學生討論憲制問題。給人一個校監無實權的印象。


言猶在耳, 情人節《明報》報道,特首2月初宴請理大校董會成員時,透露他收到港大「名譽學位委員會」(委員會)提交於3月頒授的名譽博士學位推薦名單,他刪減了名單上的人選, 但並無提及刪去誰和原因。


港大的10人「委員會」由副校監和校長分別出任主席和副主席,教務長為秘書,其他7位成員均有分量和代表性,推薦名單必然經過審慎考慮,專業和理據毋庸置疑。


《香港大學條例》的確賦予校監權力,決定名譽學位頒給誰。但傳統上,歷任校監均尊重「委員會」深思熟慮的建議,鮮有更改。


相信不少市民心存下列疑問﹕

(1)特首有沒有單方面更改「委員會」建議的名單?

(2)若然,特首有沒有向「委員會」解釋原因?

(3)情人節明報的報道正確嗎?若然,特首為什麼在理大的活動大談港大內部尚未公開的事情?

(4)特首在1月時,對《香港大學條例》賦予校監決定頒授名譽學位名單的權力知悉嗎?

深信特首一定有充分的理據、獨到的觀點,否則不會破天荒貿然刪改「委員會」的推薦名單。公眾毋須知道詳情,因為涉及個人資料;但特首有責任回饋「委員會」, 以免將來重蹈覆轍。


特首的交代十分重要,否則市民的疑問變成疑慮,人治取代制度的陰影將籠罩香港,政府的公信力將雪上加霜!

■小啟:明天起農曆新年假期,觀點版休版,下周一(年初五)復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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