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央批准通過公安改革建議,其中明確將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防檢查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同時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民眾來往港澳將更加方便。有內地熟悉邊檢部門運作的人士稱,有關措施是國務院減政放權的施政方向,只是方便民眾辦證,讓出入境過關更快速便捷,短期不會增加來港內地遊客人數。
公安改革出台 提7方面建議
新華社報道,此次通過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建議,共有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改革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紮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邊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連串便民措施和安排。其中提到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等。
大城市早推行電子化等措施
報道並無提及具體的實施措施和辦法,不過有深圳熟悉內地出入境運作人士對本報表示,其實很多的措施已經在做。過去的港澳通行證都是紙質簿式證件,已使用10多年,往來港澳須由邊檢機關核準後蓋章放行。而港澳電子通行證已在廣東和內地一些大城市使用,提高證件簽發及口岸查驗效率,而且更加安全。另外還有口岸的人工個性化服務、智能化通關系統等,部分正在測試,或將全面鋪開,因為這些措施不可能在公布前就從無到有,而是要有一定的驗證過程。
「內地的查驗模式再怎樣改,也不可能比現在深圳人去香港更方便」,該人士表示,其實深圳人去香港已經非常便捷,幾乎已達到極致。
國務院放權 區縣部門收申請
他指過去內地人前往港澳,都要到市一級出入境部門申請,現在到區縣一級公安局即可,但仍需市一級部門才可以審批,區縣一級只負責收取申請。但未來可能會向下放權,這應是國務院減政放權的方向。此措施不會增加申請前往港澳的人數,總量仍會由省一級公安機關控制,只在申請港澳通行證時減少程序,「就是讓民眾少跑腿的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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