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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巡查年宵  籲勿售侵權貨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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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14日 12:00
2015年02月1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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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海關人員在多個年宵市場向檔主派發傳單,呼籲他們切勿售賣侵權貨品。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林由德表示,會加強巡查各區,包括各年宵市場,積極執法,嚴厲打撃銷售侵權貨品,保障消費者利益。

 

去年11月,海關已去信投得年宵市場攤檔的檔主,提醒他們入貨時要小心查證貨品的真偽和來源,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代理商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和罰款50萬元。

 

根據《版權條例》,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和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市民可致電2545 6182,舉報售賣侵權貨品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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