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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時委會商4方向 研6高時行業先行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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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13日 06:35
2015年02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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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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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標準工時委員會年初聽取顧問報告後,再另設專責小組研究顧問報告建議。據了解,專責小組開會後,已把討論範圍收窄至四大方向,其中包括讓飲食、零售、物業管理、運輸、安老服務、洗滌及乾洗等6個高工時行業先行標準工時,或由勞僱雙方在合約中列明標準工時和超時補償。專責委員會日後會將討論結果提交標準工時委員會再商議。


研合約列標準工時超時補償

標準工時委員會1月聽取顧問報告後,再另設專責小組研究顧問報告建議。據了解,委員會日前召開首次會議,並把討論收窄至四大方向,包括


1. 讓6個高工時行業先行標準工時;

2. 制訂工資水平線,讓工資低於水平線的僱員享標準工時及補水;

3. 在聘用合約列明標準工時及超時補償;

4. 由各行業的「三方小組」(勞方、資方、官方)自行訂出標準工時。


吳秋北:部分行業先行易起爭議

勞方委員兼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表示,四大方向只屬專責小組初步建議,專責小組在商議出結果後,仍要經委員會討論,不排除屆時會再有其他建議拋出。


吳秋北認為,四大方向落實標準工時各有困難,舉例指若讓部分行業先行標準工時,或制訂工資水平線均容易引起爭議,而由各行業自行訂標準工時亦有難度,因不是所有行業也有完善的「三方小組」。


吳秋北認為,其中在聘用合約中列明標準工時及超時補償「最不理想」,因制訂合約主導權在資方。吳指出,僱員議價能力低,若僱主按「市場需要」訂出不合理工時,會變相令超時工作合法化。不過,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認為若資方提出的合約條款太嚴苛,亦難以招聘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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