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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園賄案 教師拒收家長名牌銀包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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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11日 21:35
2015年02月1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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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涉收受家長送贈禮物案昨續審。前教師供稱該名家長向3名教師贈送名牌銀包,她雖獲校長批准收禮,但有感禮物太貴,終退回禮物。她形容校長得悉「退禮」後,神情愕然。


現已離職的前教師李燕玲,於2012年任教中班,是被告汪穎(40歲)兒子X的班主任。她供稱,2012年12月底,汪向她和兩名教授X英語和普通話的同事送上一袋禮物,隨即離開。她與同事發現內有一個Salvatore Ferragamo及兩個Bally銀包,直呼「好貴」,隨即請示校長、即被告李凌秀(45歲)。李凌秀稱汪素來客氣,曾送她數百元的燕窩,指她收下銀包並向汪回禮即可,更叮囑她勿讓其他老師知道,「自己搞掂佢啦」。


指校長聞退禮愕然

李燕玲指上網找到類似的銀包,價值455美元(約3500港元)。3名老師商討後均認為不應收下,最後親手把銀包退還汪。汪初時着她們收下,但李燕玲強調「會畀人炒」,汪才決定收回。李燕玲後來向李凌秀報告,起初李凌秀還問她們買了什麼回禮,直至聽到她們退回禮物,即露出愕然神色。


代表汪的大律師問李燕玲是否知道汪來自內地,何以肯定銀包屬正貨而非深圳A貨。李回應指維多利亞幼稚園的家長一向「有錢」,「無理由用冒牌嘢,家長好尊重老師,用假貨呃老師,唔係咁好」。


李燕玲同意X的小肌肉發展較弱,中班兒童能夠穿衣服和鞋,X則有困難。她認為李凌秀特別關心X,曾親自教導X練習寫字,但李凌秀曾向她否認特別關心X,只稱「鍾意肥仔」。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36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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