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幼稚園女校長涉收取家長贈送名牌絲巾及外套後,向其兒子提供「優惠套餐」,包括獲准「後交表、先調班」、安排職員為男孩餵藥及天天換恤衫,及為男孩舉行特別生日會。校長及家長否認行賄及收賄共7罪,案件昨開審。
校長另涉煽惑3教師收家長贈送銀包
女被告李凌秀(45歲)為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涉2012年3至5月收受學生X的母親汪穎(40歲)提供一條圍巾及一件外套,及同年12月某日,煽惑幼稚園3名教師各收受汪提供的銀包。
前教師溫瑞顏昨供稱,學前班分為2天、3天及最受歡迎的5天班。家長入表申請調班,多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但控方呈堂文件顯示,2008年出生的X於2010年8月提交調班申請表,李向溫表示安排X由2天班調至5天班,未提原因,另一家長於2010年5月入表,其子女未獲調班。代表李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盤問稱,3至4月入學的學生屬首輪,有調班優先權。溫稱不知道,但同意X屬首輪學生。
涉收Bally圍巾Moiselle外套
溫又指據規定,教職員可收取200元以下的花、食物或禮物,歡送會禮物則不可多於1000元,但不能收現金或禮券,且須視乎禮物有否貪污動機。教職員收禮後,可買書本等小禮物回禮。
創辦人兼校監丁毓珠則稱,一般不建議教職員收禮,但教職員為避免尷尬而收禮,亦可接受。她自言1970年代擔任校長,曾為哮喘發作的學童解開煲呔及送院,最終獲救。其家長事後送上刻有丁名字的筆,以示感謝,她為免尷尬亦收下。但她表示並無有任何申報禮物的機制。
被指助調班辦個人生日會
根據控方案情,李收取溫送贈的Moiselle外套及Bally頸巾,價值共6598元,令X獲優待。如校方一般舉辦生日會,會為該月生日的所有幼童一併慶祝,X卻舉行個人生日會。此外,X就讀中班時,老師發現他發展遲緩,校長得悉後即貼身跟進X的學習情况,更親自教導。此外,汪又向3名教師送上Salvatore Ferragamo銀包,每個原價3900元。3人向李報告,李着她們買禮物給X回禮,並不要讓同事知道,惟3人把銀包退回給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6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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