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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送租戶 打亂房策階梯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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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09日 06:35
2015年0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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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讀到林行止先生建議為已住滿一定年期的租戶免費送出單位的鴻文。這個建議他早於1991年已提出,他認為現在樓價高企,是時候重新考慮該建議。送樓的好處有四:


一是十分公平,正在排隊等上樓的人士可選擇向取得贈送單位的人士購買,或選擇繼續輪候。輪候者遲早會獲得分配,亦遲早會變成業主。他認為送樓兼對轉售不設限,可讓有能力的劏房戶有買低價樓的機會。


二是變成業主的租戶可賣掉單位,另買更好的單位。「這對物業市場肯定有極大幫助」。


三是出租公屋的商場為房委會帶來收入。房委會亦可招標賣資產。


四是大贈送可讓政府放下長期維修公屋的財政負累,還可獲得難以估量的政治利益。


送屋後 覓地建回成本更大

林先生的如意算盤打不響。事實上特區政府絕不應視已建成的公屋為長遠的財政負累。已建成的公屋根本是特區政府的珍貴資產,善用它便可以發揮為低下階層解決住屋困難的作用。政府雖然要為每個公屋單位負責維修甚至重建,但送掉後要覓地建回成本更大。而且贈送公屋必會引來更多為攞着數的人士加入輪候,這勢必大大增加上樓的困難。向已住滿一定年期的租戶免費送出單位,必定會減低富戶自動遷出的意欲。這又等同降低公屋為低下階層解決住屋困難的政策效率。


為了提高公屋為低下階層解決住屋困難的政策效率,房委會反而應該降低出租公屋的吸引力,如租戶嚴禁擁有物業。房委會亦應大大減低對富戶的資助、鼓勵他們遷出。過去幾年政府為公屋租戶免收一個或兩個月租金,間接提高了公屋的吸引力,多多少少增長了輪候上樓的隊伍。


公屋為業主搖籃 間接催谷私樓

林先生提出業主的租戶可賣掉單位另買更好的單位,指「這對物業市場肯定有極大幫助」。其實,公屋租戶買私樓早是舊聞。1991至92年房委會一個調查就發現,公屋住戶中同時為私樓業主的達13%。公屋租戶因交平租要比私樓租戶更容易儲得買樓首期的資金。廉租公屋是以堪稱為新晉業主搖籃,亦間接催谷了私樓市場。


林先生說公屋輪候者遲早會獲得分配,亦遲早會變成業主,當然不會是事實。公屋輪候大大增長後,輪候時間大幅增加,輪到自己時又可能因收入上升失去上車資格。早已上樓的人士已上岸的錦上添花;未上樓的人士更是望門興嘆,怎能說是公平?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 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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